福建農村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寄宿生營養改善標準提高
東南網1月9日訊(福建日報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近日,我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寄宿制學校寄宿生營養改善補助標準每生每年從500元提高到1000元,其中,低保家庭寄宿生營養改善補助標準從1000元提高到小學每生每年2000元,初中每生每年從1250元提高到2250元。營養改善補助范圍擴大到公辦農村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中非寄宿低保家庭學生,每生每年1000元。
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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