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上樓村志愿者利用文化墻宣傳志愿服務理念。江新民 攝
7月31日,記者從平潭綜合實驗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了解到,平潭正式印發《關于建立健全志愿服務相關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促進志愿服務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開展,建立健全志愿服務機制,完善志愿服務體系,進一步壯大志愿者隊伍。
《意見》強調,要充分認識推進志愿服務制度化的重要意義,通過大力宣傳“志愿平潭 行善立德”志愿理念、推動“助力新平潭 建功新時代”主題活動常態化等,促進實驗區志愿服務事業發展,還要樹立推進志愿服務制度化的指導思想,將開展志愿服務與創新社會治理相融合、與學雷鋒活動相融合、與鄉村振興相融合,積極構建平潭特色志愿服務制度,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作出積極貢獻。
具體怎么做?《意見》指出,一是要規范志愿者登記注冊,及時發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并依托福建志愿服務網,建立完善的志愿者注冊管理系統和志愿服務信息平臺,全面推行志愿者管理制度;
二是要加強志愿者培訓管理,通過集中輔導、座談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對志愿者進行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還要加強志愿者骨干的培養;
三是要建立志愿服務記錄制度,根據服務對象具體情況,安排志愿者有針對性地展開志愿服務;
四是要健全志愿服務激勵機制,建立統一的志愿者星級認定制度,志愿服務累計達到一定時數,可依次推薦評定星級志愿者,還要建立志愿者嘉許制度,褒揚和嘉獎優秀志愿者,建立志愿服務回饋制度,志愿者可根據志愿服務時間長短,獲得積分并享受一定的回饋服務,以此營造參與志愿服務光榮、“好人有好報”的良好社會氛圍;
五是要完善關系轉換,必須及時辦理志愿者組織關系的轉接手續;
六是要完善政策和法律保障,將志愿服務的要求融入各項經濟、社會政策中,在市民公約、村規民約等進行體現,維護志愿者的正當權益。
“依托《意見》,我們將開展更多形式多樣的志愿服務活動,弘揚志愿文化,更好地服務平潭‘一島兩窗三區’建設。”平潭志愿服務中心負責人江新民說。(福建日報app-新福建記者 張哲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