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工人日報》報道,日前,商務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了《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 》,提出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餐飲企業如果違反規定,最高可罰款3萬元。《辦法》從11月1日起開始實施。新規的發布,在餐飲行業掀起了不小的風波,引發了消費者和商家以及專業人士的熱烈討論。
從《工人日報》的報道中我們看出,消費者和餐飲企業對新規的態度是不一樣的。在新浪微博上,記者看到大部分網民表示:最低消費早就該取消了。也有一部分網民認為:設置最低消費可以接受,但應提前告知。
商家的態度有所不同。有的酒店負責人認為,酒店包間裝修、服務、配套設施都好于大廳,運營成本較高,如果取消最低消費,都按一個標準收費酒店會賠本。也有商家擔心,單間包廂如果沒有一定的消費門檻,大家都想擠進包廂怎么辦? 因為新規還沒有正式實施,仍有商家沒有取消最低消費。
消費者愿意取消最低消費,他們消費時就可不必拘于設置的最低消費。有的餐飲企業心存顧慮,是因為企業可能會因此少賺錢。要是沒有這個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餐飲企業就會以最低消費為由,從消費者那兒多賺些。
我們看到,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規定,國家鼓勵餐飲經營者發展特色餐飲、快餐、早餐、團膳、送餐等大眾化餐飲,提供標準化菜品,方便消費者自主調味,發展可選套餐,提供小份菜。國家鼓勵餐飲企業為大眾提供服務,想讓更多的普通人能享受到舌尖上的美味。高消費群體或許能為企業帶來更多的利潤,但不應因此就將經營的方向一味對準這個群體。餐飲是人人都可享受的,企業應該更多地從滿足普通大眾著手,提供標準化菜品和小份菜,發展可選套餐,這有利于節約用餐,避免舌尖上的浪費。
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還規定,餐飲經營者應當建立節儉消費提醒提示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張貼節約標識,貫徹節約用餐、文明用餐標準。餐飲經營者應引導消費者餐前適量點餐,餐后主動幫助打包,對節約用餐的消費者給予表揚和獎勵。應該說,消費者消費得越多,餐飲企業可能就賺得越多,但是我們不提倡餐飲企業為了多賺錢,就讓消費者多消費,也不能任由消費者浪費來賺錢,而是應該主動提示消費者節約用餐。
鼓勵發展大眾化餐飲、引導消費者節約用餐,似乎與餐飲企業賺取利潤的發展方向有些不符。實際上,任何一家企業想賺取利潤,都必須貫徹節能減排、節約資源的原則。餐飲企業也是如此,不能一味想著搞經營,多掙錢,就引導或任由消費者多消費。糧食、菜品是企業花錢買來的,但也是人們勞動的果實,社會資源再豐富,世界上的糧食也是有限的,社會資源不能浪費。
餐飲企業以賺錢為目的,但不是唯一目的,在考慮賺錢的時候,應該大力提倡節約消費的意識,引導全社會樹立起節約資源、反對浪費的觀念。餐飲企業考慮賺錢時,也要倡導節約。(扈美榮)
責任編輯:金婷 |
- 2014-09-26永春縣實驗小學開展“節儉養德全民節約行動”活動
- 2014-09-22厲行節約 文明用餐
- 2014-09-10厲行節約 今年中秋節泉州大操大辦少了慈善風濃了
- 2014-09-02三明市落細落小落實節儉養德全民節約行動
- 2014-08-26石獅出臺厲行節約文明舉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