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了23次聽證會,說明她是‘聽證專業戶’,而不是聽證代表了。”聽說胡麗天的案例后,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偉感到很意外,“在我看來,能參加兩次聽證會,都夠多了。”
周偉的觀點是,一個人參加過一次聽證會后就不要參加第二次了,“成都市1000多萬人口,怎么會選不出不同的聽證代表呢?完善制度其實很簡單,就看政府愿不愿意去做。”
有人提出現在公眾參與的熱情不高,報名的老是那些人,抽簽也沒有意義。周偉表示,從根源上考慮,這還是一個程序問題。
“為什么民眾不愿意參加聽證會?是因為公眾意見被采納的幾率太低,很多人覺得參加了也沒有意義。扭轉這種局面,需要靠設計合理的程序,讓公眾覺得參加聽證會有意義。”周偉說。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劉飛宇還建議,要培育規范、獨立的社會組織,參與公共事務的決策。由于個體的認識有限,有時候難以提出有價值、建設性的聽證觀點,而一些行業性的組織則可以把有關問題研究得更加透徹。
現今,規范的聽證制度缺失,導致一些聽證會的效果完全取決于組織者的理念。在張敏看來,2010年10月28日舉行的《四川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草案)》立法聽證會就是一次成功的聽證會。
由于此前接受央視采訪時表達了明確的反對意見,四川省法制辦特邀張敏參加聽證會闡述反對觀點。后來,因為草案中關鍵條文存在漏洞,有關部門沒有通過這部地方法規,而是選擇繼續完善。
“但如果組織者不是這樣的理念,而是找一群‘托兒’來參加聽證呢?結果也許就不一樣了。”張敏說。(記者 王鑫昕 實習生崔久成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