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維權不能“一天吃一年的飯”
http://976uc.com?2010-03-17 10:14? ?來源:中國文明網
我來說兩句
北京、上海、香港等22家城市消協維權組織14日聯合發出《致餐飲企業的公開信》指出,向消費者提供消毒餐具是經營者應盡的法定義務。不管餐飲企業是否明確告知,另行收取消毒餐具費的做法都于法無據,侵犯了眾多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3月15日《京華時報》)
對于餐飲企業收取消毒餐具費的行為,很多消費者早已頗有微詞。如今,多地消協組織高調發函劍指其侵權,對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維護無疑是個利好消息。只不過,美中不足的是緣何此種“好消息”緊緊咬著“315”的尾巴,總集中于消費者權益日的前后24小時?
揆諸現實,每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忙碌的維權身影都會涌入公眾的視線——某某地方消協曝光消費領域“潛規則”或內幕,某某地方專門開通消費維權熱線,某某地方執法部門積極開展維權行動,此類的新聞報道每年都會在這個時候批量見諸報端,誠所謂“年年歲歲聞相似,歲歲年年人還同”。更令人焦慮的是,只待“315”一過,很多地方的“打假狂歡”重歸平寂,消費者的維權之路又顯艱難。
常言道,“消費侵權不息,維權行動不止”,但現實中卻屢陷消費維權困境。一方面是因維權成本過大,消費者個體的弱勢在侵權主體的強勢面前顯得蒼白無力;另一方面就在于消協組織和執法部門的維權行動能否保持常態化和持續性。消費侵權現象一年之中時有發生,在預防無效的前提下,一旦發生侵權就得隨即處理,這樣才不致案件堆積。若維權工作的積極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僅停留在“315”,怎可能“一天吃完一年的飯”?
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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