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不憚冗煩,舉了一些《春秋》《左傳》與殷墟甲骨文能夠相互對照研究的例子,目的在于拋磚引玉,希望今后學者研治《春秋》時能夠重視、參考出土文獻,特別是要多利用殷墟甲骨文材料。另一方面,甲骨學者雖然在論著中經常征引先秦經典,但很少論述《春秋》與殷墟卜辭筆法的相似性和二者之間的聯系。事實上,《春秋》及訓詁其中重要字詞的《左傳》傳例,亦有助于甲骨文字的考釋和解讀。僅以釋讀戰爭類卜辭而言,《春秋》中“圍”、“執”、“滅”、“取”等記述戰爭的常用字,及《左傳》莊公十一年傳例“凡師,敵未陳曰敗某師,皆陳曰戰,大崩曰敗績,得儁曰克,覆而敗之曰取某師,京師敗曰王師敗績于某”,均是頗有啟示性的線索。
《春秋》與殷墟卜辭筆法的一致,反映商周史官記事傳統的延續,可進一步否定所謂孔子作《春秋》或修《春秋》的說法。過去,楊伯峻等學者已指出《春秋》是歷代魯太史的手筆。現在對比甲骨卜辭可知,《春秋》記事簡潔,與殷代史官文字相近,確實只能是世守其職的魯太史所寫。故春秋筆法、春秋大義,實質上反映的也是商周史官的傳統記述原則與政治觀念,并非孔子所創造。從這個角度看,胡適《說儒》一文將儒家思想與殷遺民、殷禮聯系起來,不無道理。
商周以來的史官傳統也有裨于思考諸子是否出于王官的問題。在殷代與西周,文字、歷法、禮儀主要掌握在以史官為核心的祝宗卜史階層,詩歌、樂舞也主要由貴族來學習和欣賞,這個傳統一直延續到春秋。至春秋末年,一些諸侯公室及卿大夫家族相繼傾覆,史官離散,貴族子弟降在皂隸,典籍、知識遂傳播到民間,士人階層的文化得以提升。故討論諸子與王官之學的關系,似不必拘泥于辨析某一家出于某王官的細節,而應認識到殷代以來史官群體在知識文化方面的世代傳承和積累,是春秋末年至戰國時代諸子思想生長、繁榮的沃土。故不能簡單否認諸子出于王官的傳統說法。
最后要說的是,《春秋》雖然反映了商周史官的傳統筆法,但也有不同于殷代、西周史官的記述體例。如其記事,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時(四季),以時系年,既不同于殷墟卜辭中記錄年、月、日三要素的方法,也不同于西周金文中記錄年、月、月相、日四要素的方法,很可能是春秋史官的發明。故今后研究《春秋》,除了考察與殷卜辭、殷周金文的傳承與相似性外,也要發現其不同之處,探討其中存在差異的原因。(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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