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兒童回家新疆重塑形象:如何讓他們不再回流
http://976uc.com?2011-05-24 10:33? ?來源:齊魯晚報
我來說兩句
據了解,被救助回來的未成年人返疆后,流浪3個月以上、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將在流浪未成年人教育培訓中心進行教育培訓和行為矯治;流浪不滿3個月的,將送回原籍進行教育管理;沒有法定監護人的,將在兒童福利院由政府撫養,年滿16周歲的,有關部門將對其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后提供就業服務;患病或被犯罪分子虐待致傷致殘的,將在醫院進行救治。
據悉,新疆財政撥款1000萬元,用于對現有的流浪未成年人教育培訓中心進行改、擴建,并投資5000萬元用于建設新的教育培訓基礎設施。
但吐爾文江認為,僅僅“硬件”上去了還不夠,“軟件”也必須提高。
“對于一些問題少年,根據個體差異,建立評估體系,然后制定出具體的教育和培訓計劃,不能搞一刀切。”在吐爾文江看來,“受毒害”時間較長、影響較深的不良未成年人被接回來之后如果馬上送回家,“回流”勢必不可避免;有的“受毒害”較淺被迫從事偷竊的孩子,如果對其強迫進行教育,效果可能會適得其反。
如何讓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得到有效矯治,讓他們健康地走上社會,不再“回流”,這是政府工作的重點,也是難點。
目前,新疆各地、重點縣市均設立專門機構,制定救助保護專項行動方案,并組織實施,使這些孩子有家可回、有學可上、有事可做、有醫可就。
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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