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覆蓋兩片區 逾10平方公里
福州新聞網10月24日訊 日前,省政府批復了《福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12—2020年)》,確定了福州歷史城區保護范圍總面積為10.10平方公里,同意劃定3片歷史文化街區、8片歷史文化風貌區和8片歷史建筑群。
批復確定福州歷史城區保護范圍由古城區(7.50平方公里)和城廓外的濱江地區(含臺江片區、倉前片區,2.60平方公里)組成,面積10.10平方公里。同意劃定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3片歷史文化街區,煙臺山、烏山、屏山、于山、冶山、西湖、馬尾、洪塘8片歷史文化風貌區,以及蒼霞和大橋頭臺江汛、泛船浦、馬廠街、公園路和跑馬場、禪臣花園、福建協和大學、晉安鼓嶺、南公園8片歷史建筑群。
省政府在批復中要求福州按照保護規劃要求,積極推進“海上絲綢之路·福州史跡”遺產保護。保持城市山川形勝的傳統格局和“枕山襟江”的山水城市風貌,修補、延續歷史城區與外圍古村鎮、歷史建筑群之間的文化脈絡聯系。重點保護歷史城區中軸線,保護和控制三山、兩塔視廊,強化傳統軸線意象,逐步恢復和增加歷史城區重要山體、開放空間之間,以及與外圍山體之間的視線通廊。嚴格保護好歷史地段整體風貌及空間形態,維持街區空間尺度,控制建筑高度和密度,保證街巷空間的完整與周邊環境的協調。嚴格保護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文化遺址地下埋藏區、古樹名木以及其他歷史環境要素,積極保護和傳承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
省政府在批復中指出,名城保護要在依法保護歷史文化資源和傳統風貌前提下,優化名城功能布局,控制人口容量,加強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公共服務和綜合防災體系,改善區域交通設施,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不斷改善人居環境。
(福州日報記者 朱毓松)
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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