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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6月19日,一名男子路過福州閩江公園望龍臺,看到一女子落水后馬上就跳到江中施救,不幸兩人雙雙罹難。男子被拉上岸時,身子仍保持著當時救人的托舉姿勢,令人為之動容。事發至今已20多天了,讓人感到遺憾的是,這名救人的無名英雄仍然沒有找到回家的路。
    這位英雄就是感動了無數網友的福州“托舉哥”。6月28日,福州“托舉哥”被授予倉山區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成為全國第一個不知名字的見義勇為人員。“托舉哥”的身份牽動著無數網友的心。從“最美司機”到“托舉哥”,最近涌現了一批受網友熱捧的閃耀著人性光輝的英雄人物。本期邀請了四位嘉賓一起來聊一聊網絡熱捧平民英雄的現象,追尋像“托舉哥”一樣的平凡人的無私大愛。
訪談實錄

主持人:各位網友,大家好!我是鄭窈。從黑龍江“最美教師”的美麗一推到杭州的“最美司機”。有很多人用他們最美的行動讓我們記住了他們的名字,也記住了他們的善行。最近,在福州有一名“托舉哥”備受網友的關注。自他為了救落水女子而不幸罹難已經過去半個多月了,但我們仍然不知道英雄出自何處,仍然不知道這位英雄的姓名。今天我們的演播廳也邀請到四位嘉賓和我們共同來關注“托舉哥”的這個事件,同時我們也將進一步探討平凡人的無私大愛。

先來認識一下各位嘉賓。首先是海峽都市報的記者趙揚。趙揚全程參與報道了“托舉哥”事件,見證了“托舉哥”事件發展的全過程。今天他也將與我們分享在采訪報道過程中的親身經歷和體會。您好!歡迎您!

趙楊:您好!各位網友大家好!

主持人:坐在趙楊旁邊的是我們的甘滿堂甘教授,甘教授是社會學博士,福州大學人文社科學院社會學系主任。歡迎您!

甘滿堂:主持人好!各位網友大家好!

主持人:另外一位是我們的網友羅勇全。羅先生是自由作家,曾任記者、編輯,對我們的許多新聞事件也是十分的關注。

羅勇全:您好!各位網友大家好!

主持人:最后一位是我們的丁文輝丁律師。丁律師是福建熹龍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歡迎您!

丁文輝:主持人好!各位網友大家好!

主持人:那么首先我們有請趙楊再次給我們網友簡單地介紹一下福州“托舉哥”事件的全過程。

趙:這事對我來說印象比較深刻。

我在和倉山的民警聊天的時候,偶然得知這么一件事。民警也非常惋惜,說有個人救了一名女子,在報紙上登尋尸啟事但是沒有找到家屬,成了無主尸體。按照公安的相關規定,無主尸體在登報尋尸源滿一周后,若是還沒有找到親屬,就要解剖,提取DNA,然后再火化。解剖的過程很慘烈,作為民警,知道他是救人英雄,遭到這種待遇,心里也不好受。

我覺得這是好事,想盡一份力,看能否幫忙找到其家屬,就在26日下午,采訪了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了解到這個無名英雄是在19日凌晨零時左右,在經過閩江公園望龍臺時看到一名女子跳江,然后去救援。我們事后有采訪到跳江女子的同事小周,按小周的介紹,該女子是工業路一家賓館的服務員,當天遭遇了家庭暴力,想紓解一下心情,就和小周一起到閩江公園散心。走到望龍臺的時候,該女子讓小周在原地等她一下,然后便跳入江中。小周一邊往回跑,一邊大喊救命,剛好被無名英雄聽到。無名英雄鞋子、衣服都沒脫,立即跳入江中。按照目擊者的講述,他的水性是比較好的,在江中心已經將女子抓住了,但把女子往回拖的時候,可能有點體力不支,江邊也有人想幫他們,但是水勢太急,便去找人幫忙,當回到江邊時,兩個人都不見了,沉到了江底。幾個小時之后,水上民警在離江心島不遠的位置,找到了倆人的遺體,當時無名英雄還是呈現雙手向上托舉的姿勢,讓在場的人非常感動。

這篇報道第二天就見報了,題為《救人的無名英雄,你是誰》。我們介入的目的,第一,這是件正面的事情,宣揚的是正面的力量;第二,想找到他的家屬,不要讓他的遺體再遭受某種程度上的損害。

主持人:感謝趙揚給我們詳細的講述了整個過程,那當時在發布報道的時候,有沒有想到會產生這么大的關注?

趙:作為一個新聞事件,在操作的時候,就想到了一層一層地推進它。第一階段,想在省內尋人,找到了很多線索,核實后還是沒有。然后根據更多無名英雄更多的細節,推斷是不是省外或其他地方的。此外,我們有在網絡上推動第二輪的尋人,一個是通過微博,一個是通過新媒體。到現在,包括騰訊微博和新浪微博,轉發量就超過30萬,這也算是福建新聞史上,微博轉發量最高的一次。到現階段,通過進一步挖掘,還沒有確定他的身份,我們就進一步推進到全國的媒體,引導全國媒體加入尋找無名英雄,用愛心來尋找他回家之路,讓全國的一些平面媒體、電視媒體,包括央視,都參加到這個階段來。

主持人:在報道過程中,有哪些東西是最觸動你的?

趙:還是無名英雄救人的那個瞬間。我們后來找到兩位目擊證人,如果沒有這兩位目擊證人,無名英雄可以說就白白犧牲了。其中一位證人就是工業路賓館的服務員小周,按她描述,當時無名英雄救人的時候,是毫不猶豫就跳下去的。這個讓我非常感動,在那么危急的情況下,能毫不猶豫,不耽誤時間,以救人為目的,跳到那么深的江水里面,這就說明了這個人有一種意想不到的人格魅力。這種人格魅力,是社會需要的,也是媒體需要宣揚的正面力量。

主持人:也許正是因為這樣,所以才有很多人真心希望能夠早日找到這位無名英雄的家人。前不久,在閩江畔,有許多的市民自發的集結,追思這位無名英雄。甘教授,您來說一說對這個事件關注的過程和感受。

甘:我也是從新聞報道中看到的,300多人自發為無名英雄送行,說明我們這個社會還是對見義勇為的行為非常敬仰。這位無名英雄也體現了一種社會向善的力量,說明現階段見義勇為這種行為并不是稀缺品,仍然大有人在。所以大家也為他這種行為所感動,自發地為他送行,表達對他的敬仰。

主持人:也有網友說,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也是吳斌精神的追隨者。

甘:也不能說完全就是吳斌精神的追隨者。吳斌作為一個職業司機,在受到鐵塊的打擊下,仍然堅持安全把車停穩,這個算是一種職業行為,一種盡職盡責的精神。無名英雄在別人危難的時候,去救人,更多體現的是一種見義勇為、熱心助人的精神。兩者是不同的,但是兩者都代表了社會上一種向善的力量,為大眾考慮,為他人著想的無私大愛的精神

主持人:在整個過程中,有一個細節深深的打動了我,就是他雙手保持向上托舉的姿勢。以前也有類似的報道,父親在纜車中舉起孩子,但只是體現一種父愛,像無名英雄這樣,救的是一個毫不認識的人,就足以體現他無私的愛了。下面就請羅先生說一說,網友在網絡上是怎么評價這個事情的呢?

羅:大部分網友對托舉哥還是感動和敬仰,包括一些名人也進行了關注,像楊錦麟、李開復。我能做的也是通過微博轉發,讓更多的網友知道這個事情,了解托舉哥的事跡,也讓我的一些媒體朋友關注這個事情,幫助尋找托舉哥的家人。目前我和大部分網友能做的就是這些了。

主持人:我們要相信網絡的力量是強大的,越多人關注,“托舉哥”找到親人的機會就越大。那么丁律師,您也是一名網友,您在知道這個事情的時候,感受是什么。

丁:這個事件給我感觸是比較深的。在最近幾年,人們一直在討論社會是不是出現道德滑坡這個問題。從之前的南京彭宇案,到2011年的小月月事件,還包括其他的好幾起時間,都引發了全民參與討論“國人的道德素質是不是在滑坡”?實際上,我不這么認為。在社會中,我們既要看到了道德滑坡這個現象,同時也要看到道德進步這個力量。比如說最近出現的“托舉哥”事件。

類似“托舉哥”這樣的事件,最近就發生了3起,一起在廣州,一起在肇慶,一起在福州。此外還有一些“最美司機”、“最美媽媽”、“最美女老師”等,從這些現象可以看出國民道德水平還是在進步的。因此,不能以某個事件來判斷道德是否滑坡,就像甘老師所說的,道德是一種向善的力量,它是一種積極的力量,應該多一些正面的思考。不管出現正面或者負面的新聞,都應該從正面的方向去引導,這是我要說的第一個方面。

第二個方面,托舉哥在危急關頭,舍己救人,這種行為實際上反映出一種見義勇為的精神,這種精神應當為我們廣大的民眾所認可,為社會所接受。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托舉哥到現在,身份還沒確定,包括對托舉哥的補償程序也還沒啟動,我們是否應該去反思一下我們國家的法律和制度,在針對此類問題時,是否存在不足。我的感想就是這些。

主持人:丁律師說到的這些問題,我們稍后也會進行討論。就像丁律師說到的,很多的事件在得到曝光之后,得到的反饋是不一樣的。還有一些“最美”事件在報道之后,得到的卻是質疑和抨擊。為什么福州“托舉哥”得到幾乎都是祝福呢?

甘:這個事件是個民間的事件,是通過很多的網友和媒體報道的力量來向外公示的。另外,這個事件也是就事論事,不會過度的拔高。過去的新聞事件往往夾雜部門因素,現在的新聞事件往往是民間行為,網友自發的,所以獲得的社會認同度比較高。

主持人:其實這些事情主體上都是一樣的,都是做好事,可能其中有些差別,導致民眾的感受是不一樣的。

趙:質疑的聲音可能也不是因為單個的事件。整個社會進展到這種程度,大家經歷的事情多了,會感覺到整個社會一種基本信任的缺失,所以接觸到任何事件,大家第一反應是質疑。這也是社會的一個通病,所有美好的事情看過去,都會以質疑的眼光去看待。前幾天的時候,也有媒體做過調查,大部分人面對一個事情,首先都是去質疑,這也是社會的一種悲哀。整個社會的信任體系需要建立,大家都在一個相互信任的基礎上,這些現象才會減少。

主持人:作為媒體,我們也在思考,該怎么報道才會合適,既可以宣揚正面效應,又不會過多的引起負面效果。趙楊,給我們談一談。

趙:這個倒不是說媒體該怎么報道才比較合適。媒體作為一個機構,它有采訪報道的權利,不能阻止它的自由。但是媒體在報道的時候,應該遵守一定的原則,要客觀,要公正,要有溫度。我想作為媒體而言,最重要的就是這幾塊,遵循價值,然后從人文關懷角度加以引導。媒體是一個媒介,它要去傳播,發布這些信息,如果沒有媒體發布,怎么會知道這么多美好的事情?所以,媒體介入去采訪是再正常不過的。網友對待這些新聞事件的時候,也要客觀公正,不能帶有情緒化的攻擊。

那為什么會造成網友不理解,是因為有些部門介入的時候,會有一定的偏頗。可能會出現這樣一種情況,在媒體介入之后,好人好事得到物質精神的獎勵會多一些,而沒有介入的時候,得到的會很少或沒有。所以,這對政府管理而言,提出一個新的問題,不能因為媒體介入就有失偏頗,而是要一碗水端平,要形成一種系統管理制度,只要有發生好人好事就要按照制度去執行,這是對政府層面來講。其實,網友的這種心態,一個是基于信任體系的缺失,還有就是對于政府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主持人:媒體需要客觀的報道事情,網友也要客觀的對待這些事情,但這不是很容易就能做到的,這中間可能需要相關部門起到杠桿作用。現在在網絡上,也有很多平凡人的無私大愛受到關注,我想這也是整個社會對這樣一種精神的期待和需要。甘教授,您從社會學的角度給我們解析一下,現在社會,網絡時代,需要的是一種什么樣的精神呢?

甘:現在的社會是市場經濟社會,有的人不愿意見義勇為或者是怕見義勇為,害怕因此受到不必要的損失。現在發生一些這樣好的行為,媒體政府都積極的介入,這是個好現象。但是也要掌握一個宣傳報道的度,以免產生審美疲勞。現在媒體在報道的時候,用詞匱乏,比如“最美司機”,“最美教師”,“最美媽媽“之類的。“最美”以前就沒有嗎,能不能用其他的一些詞語來表達這些見義勇為的行為,不要讓見義勇為產生審美疲勞。

主持人:民間英雄、平民英雄和傳統的道德模范有什么差別?

甘:我們的傳統道德模范往往是政府發現的,政府來表彰。現在的道德模范,特別是網絡上的道德模范都是網友的力量,媒體的力量,民間的力量來推動的。這應該是根本性的差別。

丁:我比較認同甘老師說法。最近發生的這些“最美”的道德模范,像“最美老師”、“最美司機”,還有“托舉哥”,實際上,這些人在道德事件發生之前,就跟普通的老百姓一樣,生活在人民大眾當中,誰也不知道他會怎么樣,過著跟普通人一樣的生活。當這件事情發生以后,老百姓感覺這些人是從我們身邊走出來的,比較接地氣。就是說這些人在危急的時刻,心存善念,會自發地主動地去做見義勇為的事情,實際上這一點跟甘老師講的觀點是一致的,一個是至上而下的,一個是至下而上的,影響的效果不一樣,這個是最主要的去區別。當然也有共同點,不是說政府宣傳的這些人就不是道德模范了。實際上這些人同樣的都是心存善意,同樣都是助人為樂,同樣都是見義勇為的,這個都是他們的共同點。

主持人:有什么適當的激勵機制,讓人覺得見義勇為是應該做的呢?

趙:我個人覺得實際上去做這些好事,并不需要什么獎勵。他個人的人格魅力在那里,他的潛意識會激發他自己去做這個事情。從政府的層面來講,的確,他做了這件事情,你就應該給他獎勵,形成一個良好的氛圍。社會上物質的影響力太大了,有人就覺得好人好事在逐年下降。針對這種說法,我覺得政府應該有表示,就是要對這種好人好事進行獎勵,形成這種做好人好事的氛圍。整個社會都形成這種氛圍以后,做好事成為一種習慣,這個社會風氣都會變得非常的好。

目前來講,就見義勇為而言,政府每年也都在做這塊,縣市省三級都在不斷表彰見義勇為的行為。現在見義勇為模范,政府都會給一定的名義,然后進行物質表彰,這方面福建省走在全國前列,包括中、高考加分,包括見義勇為先進分子達到一定條件可以分房,還有建立見義勇為紀念碑。

主持人:網友希望幫助托舉哥找到家人,知道他的身份,對他的離開做一些實在的事情。這個事件最新進展是什么樣?

趙:我們大概有收到兩三百條線索,進行排查以后,很遺憾目前還沒有找到托舉哥的家人,希望全國網友再接再厲,來進行這場愛心接力。

主持人:如果一直無法得到確認的話,我們能做什么呢?

趙:在我們的報道過程中,也有網友提出各種意見,我們覺得比較好的,比如說我們在報道初期,網友提議一場追悼會,一座雕塑,一個安息墓。我覺得還是有道理的。第一個,追悼會。因為托舉哥宣傳的是一個正面的力量,你在一個城市里面你跳水了,或者說無意中落水了,但是有人會救你,你肯定會覺得這個城市是溫暖的,我覺得散發的正面力量是不可估量的。 第二個,一個雕塑,在他遇難的地方,一個雕塑,一種方案就是救人的一瞬間的雕塑,或者一個頭像,把他事跡記錄下來。因為在望龍臺那邊,迄今為止,據不完全統計,死亡人數是在十幾個人左右,因為那邊水勢復雜,水底漩渦非常多,每年都經常有人在那里溺水,建一個這樣的紀念碑,一方面紀念托舉哥善行,另一方面警示那邊的水域有危險,你應該珍惜生命。第三個是安息地,已經有陵園和我們聯系。另外,我們也在爭取把他的骨灰放在省見義勇為紀念碑,這件事情還在協調中,很快就會有結果。

主持人:我們剛才說到關于見義勇為是否應該建立一些機制,除了一些激勵機制之外,比如有些見義勇為者不知道姓名或是受了重傷,那么是否能夠從一些法律的角度讓他們得到一些補償,比如讓他們的家人能夠得到一些贍養,使自身的狀況能夠得到持續的醫治?

丁:我們國家的法律對見義勇為這樣的事件,法律的定性并不是非常明確的,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

在我國,更多的人認為這個屬于民法通則里面規定的“無因管理”行為。所謂的無因管理指的就是沒有法律約定的義務。在這個事件中,托舉哥和落水女子沒有任何的關系,為了救她而犧牲,實際上符合民法通則里關于無因管理行為的構成要素。根據法律規定,作為受益人及家屬,可以得到一定補償,這就是民法關于見義勇為的補償。

據我了解,在國家行政法規方面,對見義勇為行為的補償,暫時還沒有出臺。但是,一些地方,比如福建、廣東,在見義勇為行為方面法規法律的保障是走在前面的。早在1998年的時候,福建省就頒布了《保護和鼓勵見義勇為人員條例》,并在去年修訂。這個條律地方最高級別的法規,在這方面,福建是走在全國前列的。就這個法規而言,它規定了三種形式的保障,精神鼓勵、物質獎勵、社會保障。就“托舉哥”,他因為見義勇為失去生命,可以獲得由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頒發的獎勵金、保障金等。另外,在國家和各級地方政府的主導下,都設立了見義勇為基金會,它主要負責的就是相關的獎勵和資助。所以,雖然已經具有相關的法律,但是能不能用到托舉哥身上,這才是我們最關心的。

現在“托舉哥”的身份是個謎,如何來維護“托舉哥”的權益,現在立法還是空白。人找不到,托舉哥的物質利益,由誰來保障,這又是個難題。所以,我提議,由相關的民政部門先領取“托舉哥”所得物質獎勵,等找到托舉哥家人時,再轉交給其家人。這樣,即使時過境遷,“托舉哥”的利益依舊可以得到保障。

甘:丁律師說的不錯。實際上從國際來看,見義勇為納入國家補償已經是一個慣例了。這說明我們國家在見義勇為方面的立法還需要進一步的改善。因為見義勇為付出了生命或者使身體受到傷害,是應該可以申請國家補償。另外,這個行為也不適合你所講的民事行為,見義勇為是一種道德上的責任,可以承擔,也可以不承擔。如何鼓勵他們積極履行這種道德上的責任,國家在法律保障上應該制定專門的法律。一方面可以使公民見義勇為、樂善好施的行為變得更有可持續性;另一方面,見義勇為有一定的風險,法律保障可以使風險降低,在別人遇到困難的時候,會積極的伸出援手,也有利于弘揚社會正氣,對于加強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創新,法律制度上的保障還是需要進一步健全起來。

主持人:網友對這個事情有什么看法?

羅:網友說的,就像兩位老師講的,說和做是不同的概念。我希望政府能建立長效機制,一直繼續關注下去,不要在事件很熱的時候關注,過一段時間就不理了。

主持人:說完了補償這一塊,還有個新聞想和大家說一下。7月3日下午,湖南婁底有一家三口游泳不慎落水,小伙鄧錦杰因救他們溺水身亡。但是這一家三口在獲救之后就馬上離開,當有人要他們留下時,竟然說“關我屁事”。事后,鄧錦杰的老板拿出一萬元來懸賞找人,他說找人的目的并不是要他們做什么,只是希望能對鄧錦杰說一聲謝謝。另外還有九成的市民贊成找人的做法。這個事情,看完之后挺心寒的,本來救人之后,應該可以得到一聲謝謝,但是要演變需要約束了,就挺讓人寒心的。

趙:這就是一個事情的正反兩方面,用婁底溺水事件和福州“托舉哥”相比,一個就散發著正面能量,一個就是負面能量。被救者這種表態,展現的就是一種負面能量,這種負能量被無限的放大,導致了這種負面影響超過了救人者去救人的正面影響。所以,它引起的負面效應,第一個是給婁底市抹黑,讓外地人覺得這個城市缺乏人情,這一家三口沒有對這個正面事件一個正面的回應,它的負面回應是造成這種負面效果的源頭,所以,我想這一家三口精神壓力也挺大的。

主持人:我想這個事情也應該這樣去想。這一家三口,當時可能出于害怕或者是緊張,才說了那么一句話,其實他們心里還是感謝的,但是現在迫于壓力,所以不敢站出來。

趙:這是一個因素,但是個人覺得在很大程度上來講,是因為精神狀況。在潛意思里面,如果不是出于感恩的心態,可能就會發出“關我屁事”這樣一種聲音。如果是出于感恩,處于一定的精神覺悟,就不會是這種表現。所以,他們這種精神高度,可以說在一定程度上反映這個城市的精神狀況。盡管來說只是個案,但是會讓外人感覺這個城市的精神狀況所在的層次,而這個層次沒有達到我們的預想。

主持人:下面我們看下網友有什么問題。首先,網友“你網中的”福州托舉哥,最美女教師,最美司機,為什么感覺英雄總是窮苦人呢?

趙:福州托舉哥當時上身穿著一件汗衫,質地粗糙,一條特步運動褲,好像還是仿冒的,鞋襪都是破的,警方有懷疑說他是流浪人群或是拾荒人群,確實生活在中低生活線以下的,網友有這種感覺也是對的。

甘:可能網友的話有點夸張了,可能窮苦人,更多的應該理解為普通社會職業人士,他們接觸的職業廣,遇到的危險可能也多些,見義勇為的機會多些。

主持人:其實,這不盡然,前幾天不是有個新聞,有個富二代,火災之后,三番五次的去救員工,最后自己也犧牲了,可見見義勇為也不一定是窮苦人。

趙:這倒是提醒了我。托舉哥救人的時候,不是有兩個人嗎?一個是“托舉哥“,還一個人后來折返去找東西。我們后來了解到,這個人當時開了一輛寶馬,生活狀況還不錯。

主持人:嗯,這個觀點可能有點偏頗了。下面讓我們關注下一個問題。網友“王勇平商業地場”問道:被譽為“最美司機”的吳斌在犧牲之后,極盡哀榮,但是諸暨市碗東小學三年級的學生烏云杰在成功救起落水兒童之后,其家人除了得到一紙冰冷的見義勇為榮譽證書之外,慰問沒有,也沒有撫恤金,同樣是救人英雄,為什么得到的待遇差別這么大?

趙:這個應該有方方面面的原因。這個鑒定不知道是什么級別的,浙江方面具體的規定情況不太清楚。第一個,可能是表彰的制度不是很完善,表彰之后就沒有進一步的措施;第二個,可能家里不知道有表彰的措施,沒有去申請,造成了這樣的后果。

主持人:希望也有人能幫助他們一下。

甘:這就是制度建設方面的缺失,杭州最美司機因為媒體介入比較多,政府介入也比較多,認定、補償都比較好;浙江諸暨的案列,媒體、政府介入比較弱,所以得到的關注比較少。所以,見義勇為的制度應該得到完善,不能因為關注而存在差異。

丁:我同意甘老師的觀點,不能因為受到的關注程度不同而存在表彰差異。實際上,這個反差就呼吁我們國家應盡快出臺一個全國統一施行的有關見義勇為行為認定的法律法規,做出一個統一的規定。

主持人:看下一個問題。現實中,我們經常遇到這樣一些懷疑,比如說,最美婆婆陳賢妹出手救人被猜妒想出名,最美司機忍痛完成最后的舉動被認為違章再先,看到熱心人扶起跌倒老人,一些人甚至疑心,人是不是他撞的呢。為什么現在大家的懷疑心會這么重,為什么現在在接受別人愛心的時候,不能不要多想就坦然接受呢?

羅:這種情況還是很少,只是個別。

甘:這里面有兩個問題,第一個是社會信任度在下降。我們在幫助別人的時候,有人就會想會不會被詐騙,這是社會層次;第二個是網絡層次,我們現在的網民很雜,是個良莠不齊的大群體,在網絡上有雜音是很正常的,我們不希望一件事情百分之百的獲得贊同。在一個網絡多元化的社會,要是只有一種聲音,這反而不正常。一個事情,有百分之八十的贊同,這還是積極的,有雜音是很正常的

羅:但是有個事情在網絡上是獲得全部支持的。天津一位老人騎10年的車去幫助學生,這個在網絡上是每個人都支持的,沒有雜音。

主持人:除了這個,還有很多事情是沒有雜音的。

趙:基本上我的觀點和甘主任差不多,第一個就是反映了社會差異,多元化非常廣;第二個就是整個社會的信用體系還沒有完全健全,很多人的第一反應就是去質疑,有質疑的習慣。

主持人:我們來看最后一個網友,提了一個意見,他說在不能保障自己安全的前提下,盲目的奮不顧身的去救人也是對自己生命的不負責任,在不掌握一定知識的前提下,腦袋一熱去救人是對別人生命的不負責任,媒體應該正確的引導人們去見義勇為,宣傳在保護自己的前提下去救人。

趙:這個網友意見很對,但是現實情況往往是不允許的。福建省見義勇為基金會曾經提出一個觀念,叫做見義“智”為,不提倡逞匹夫之勇,要用腦袋去想該怎么幫助別人。但是福州“托舉哥”這個,我想一個是當時情況不允許,一個當時情況危急,還有是因為他會水性。我想這個網友理論是很正確的,但是卻不實用。

甘:見義勇為是有風險的,如何把風險降到最低,每個人都應該有個度量。但是媒體,不應該鼓勵未成年人不顧自己的情況來做見義勇為的事情。成年人在見義勇為的時候,也要考慮到自己的行為能力,應該知道風險,降低自己的風險。媒體在報道的時候,也要提倡在“勇”為的時候更要“智”為,要講究方式方法,減少不必要的犧牲。

丁:見義勇為實際上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不需要技術含量的,這種大家應該做,社會也應該提倡。

但是有些事件可能會涉及到重大的人身安全,這種情況下,見義勇為者應該要做一個考慮。

主持人:節目的最后再次回到福州“托舉哥”。“托舉哥”用自己的行為讓我們感受到了平凡人的無私大愛,也為這個城市增添了一抹溫暖,更讓更多的網友都加入到了這個愛心接力當中來。我們希望能夠有更多的人來關注福州“托舉哥”,一起來幫他尋找回家的路,每個人的關注就像是多鋪一塊磚,我們關注得越多,托舉哥回家的路就會越近。

在節目的最后,我們再一次感謝到場的四位嘉賓,感謝你們的參與,也謝謝你們提出了很多意見和評論,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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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滿堂,福州大學人文社科學院社會學系主任、教授,社會學博士,2011年入選福建省高等學校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福大當代閩臺文化研究所所長。
在網絡上有雜音是很正常的,我們不希望一件事情百分之百獲得贊同,有百分之八十的贊同,就是比較積極的。

丁文輝,律師。廈門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福建熹龍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曾多次應福建電視臺《與法同行》欄目的邀請,專業點評案件。
二者都是道德模范,都是做好事,都是心存善念的。但是,一個是自上而下的,一個是自下而上的,產生的影響、效果不一樣,這是最主要的區別。

趙楊,海峽都市報記者。全程參與報道“托舉哥”事件,見證“托舉哥”事件的發展過程。
托舉哥傳遞的是正面的力量,你在一個城市里落水了,有人會救你,你會覺得這個城市是溫暖的,我覺得這個散發的正面力量是不可估量的。

羅勇全,網友代表。自由撰稿者,曾任記者、編輯,多次獲得全國寫作比賽大獎。
希望政府能建立長效機制,一直繼續關注下去,不要在事件很熱的時候關注,過一段時間就不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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