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 推出信用“紅黑名單”
福建省日前出臺了《福建省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方案》主要包括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及分工、強化保障措施等三方面內容,重點對加強個人誠信教育、加快推進個人誠信記錄建設、完善個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等方面做出明文規定。
《方案》關注重點領域的個人誠信記錄建設,明確在建立省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目錄和各級自然人信用信息數據庫的基礎上,建立23個重點領域、21類重點職業人群個人信用記錄,形成信息的常態化歸集、共享和使用機制。
與此同時,在完善個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方面,推出信用“紅名單”與“黑名單”。《方案》針對個人優良信用情況,在教育、就業、創業等領域,給予不同程度的支持;同時將逃廢債務、非法集資、不文明交通出行、不依法誠信納稅等領域嚴重失信個人列為重點監管對象,依法依規采取行政性約束和懲戒措施。
《方案》還明確了個人公共信用信息糾錯、修復機制,提出要明確各類公共信用信息展示期限,不再展示和使用超過期限的公共信用信息。同時豐富信用修復方式,積極探索有失信行為的個人通過事后主動履約、申請延期、自主解釋等方式減少失信損失,通過按時履約、志愿服務、慈善捐助等方式修復信用,重塑誠信形象。(記者 邵玉姿)
責任編輯: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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