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教育局公布《關于實施信用承諾制度的通知》
廈門日報訊(記者 佘崢)六類人要簽訂信用承諾書,如果嚴重失信,可能被列入教育系統的“黑名單”。市教育局昨日對外公布《關于實施信用承諾制度的通知》。
《通知》說,這是“為提高教育系統相關主體的信用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信用環境”。根據通知,六類人是信用承諾對象,要簽訂書面的承諾通知書,他們分別是:(一)參加重要考試的人員(包括考試組織人員)。(二)申領國家助學金的高校大學生。(三)申請職稱評定的教師。(四)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設置的民辦學校。(五)申請參加積分入學的隨遷子女父親(母親)。(六)其他需要信用承諾的對象。
信用承諾通知書必須是書面,內容大體是:提供的所有資料或信息均合法、真實、準確和有效,并對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性負責;不造假、不失信;自覺接受監管和檢查,違法違規失信后將自愿接受約束和懲戒,并依法依規承擔相應責任等等。
市教育局表示,要將履行信用承諾情況作為表彰獎勵、評先評優、資質認定、年度檢查的依據。
責任編輯: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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