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公信助推社會誠信
2016-03-01 11:45:18 來源:省委文明辦
四、強化司法公信推動誠信 堅持提升司法公信力,以法官誠信、司法公信引領社會誠信。 1.深化司法能力建設。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以及法官職業道德等教育,夯實法官忠誠、為民、公正、廉潔的思想基礎。持續推進“四個人才工程”,開展福建法官司法能力提升行動,抓好全省高層次審判專門人才評選,推進全省司法人才庫建設。加大教育培訓力度,舉辦領導干部提升信息化工作能力專題培訓班、福建法官司法能力提升專題研討班、新民訴法專題輔導等。加強崗位練兵、以老帶新、干警雙向掛職交流等,提升隊伍素質和司法水平。 2.深化司法作風建設。以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為契機,對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深化“馬上就辦”,持續整治“六難三案”,踐行作風紀律“十嚴”承諾,開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專項整治、“好作風、零差錯”作風專項整頓,持之以恒反對“四風”,解決突出問題。認真貫徹落實省委部署,在全省法院開展“比辦案、比服務、比隊伍、看實效”活動,深化司法規范化建設,確保強作風、真服務、多辦案、辦好案。 3.深化反腐倡廉建設。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認真學習和貫徹關于防止干預、過問案件“兩個規定”、“兩個細則”等紀律條規,開展廉潔司法集中教育,推進全省法院司法巡查,完善落實“大督察”工作機制,加強審務督察、案件評查、效能檢查和專項治理,持續推行網上庭審督察、明察暗訪等,確保法院風清氣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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