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公信助推社會誠信
2016-03-01 11:45:18 來源:省委文明辦
三、強化司法引導弘揚誠信 將弘揚誠信文化作為審判工作的重要導向,堅持公平正義與誠信為先的司法價值取向,著力培育良好的社會風尚。 1.加強法制宣傳。積極開展“司法六進”服務活動,通過司法宣傳,普及法律,弘揚正氣,倡導誠信,建立誠信典型案例發布,著力引導和提升社會各界守法守信意識。實施庭前、庭中、庭后的誠信教育工作,強化證據交換和履行義務的提醒督促,嚴厲制裁提供偽證和虛假陳述的訴訟失信行為,充分發揮審判的規范導向作用。 2.推進司法公開。完善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加大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執行信息三大公開平臺建設力度,在政務網等7類載體上公開34類司法信息,包括公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及執行信息,構建“12368”執行短信互動服務系統,設置節點式自動告知、開放式公開查詢、雙向式互動溝通、層級式督促交辦、分步式預警提示“五大功能”,將信息公開、財產舉報、資訊傳遞集為一體。推行執行拍賣網絡化,實現司法拍賣零傭金、零違紀,競拍范圍最大化、當事人權益最大化、執行效果最大化。堅持“每庭必錄”直播庭審內容,規范裁判文書上網,落實法院開放日,完善審判白皮書、新聞發布月例會制度,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定向聯絡,改進人民陪審制度,切實讓群眾有看得見的公正、可感受的高效、能認同的權威。 3.拓展服務空間。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等在誠信建設方面的不足,及時提出司法建議,促進有關單位誠信建設水平的提升,推動社會誠信體系不斷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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