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精神是指一種自愿的、不計報酬的參與推動社會進步、促進人類自身全面發展的社會公益事業的精神,內容集中體現為"奉獻、友愛、互助、進步"。志愿者精神與雷鋒精神密不可分,并在發展中呈現鮮明的時代特點,這也為雷鋒家鄉志愿者工作提出了新的思考和要求。
一、志愿者精神與雷鋒精神的內在統一
有人說,雷鋒就是新中國第一個志愿者。從2000年起,共青團中央將每年的3月5日紀念"向雷鋒同志學習"題詞發表日確定為"中國志愿者服務日",將"雷鋒"與"志愿者"明確關聯。志愿服務既是新時期學習雷鋒精神的有效形式和活動載體,也是雷鋒精神的延續和發展,兩者精神實質相同、內在統一。
首先,兩者具有一脈相承的精神淵源。中華民族歷來就有扶貧濟困、助人為樂的傳統美德。古代思想家講的"仁者愛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樂善好施"等等,都是倡導人們推己及人,多做善舉。20世紀60年代,雷鋒的出現及人們對雷鋒精神的概括,將先公后私、公而忘私、扶貧濟困、服務他人的精神弘揚到了一個新的層次,以雷鋒精神為代表的社會主義道德培養造就著一代代中國青年。20世紀80年代以來,伴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精神,伴隨著一大批有能力、有愿望為社會、為他人提供幫助的青年志愿者的出現和快速發展而傳播開來。因此,志愿者活動是學雷鋒活動的進一步深化,被人們形容為"給雷鋒叔叔上了長住戶口"。
其二,兩者具有異曲同工的思想內涵。"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雷鋒精神的核心內容和本質特征,這種服務是積極主動、言行一致、無條件的,志愿服務理念中的"奉獻"正是如此; "對待同志就像春天般的溫暖,對待敵人要像寒冬一樣殘酷",雷鋒同志這種與戰友、同志、朋友之間團結互助以及對陌生人的廣泛援助的生活態度,與志愿者精神中的"友愛、互助"不謀而合;雷鋒在工作上爭當訓練尖子、崗位能手、創一流業績,彰顯著"干一行,愛一行,鉆一行"、善于鉆和擠的"釘子"精神,而志愿者活動的宗旨之一是通過開展志愿服務,推動精神文明建設,提高青年整體素質,為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作出貢獻。可見,志愿者精神中的"進步"也是雷鋒精神的升華。
責任編輯: 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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