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將建醫患糾紛第三方協調機制
為嚴厲打擊“醫鬧”行為,解決醫患糾紛,《指導意見》提出了建立醫患糾紛第三方協調機制,發展醫療意外傷害保險和醫療責任保險的新舉措。
據了解,目前我國醫患糾紛解決途徑主要包括醫院與患者雙方協商解決,通過醫療事故鑒定渠道調解解決和法院訴訟解決等。但實際操作中,這些途徑仍存在不足。以醫患雙方協商解決為例,院方為了息事寧人常常賠錢了事,結果形成了“大鬧大賠、小鬧小賠、不鬧不賠”的局面。
有關專家指出,醫患糾紛第三方協調機制為破解醫患糾紛難題提供了新思路。這一機制為醫患雙方搭建起一個中立、公正的溝通協商平臺,在醫患雙方之間建立一個緩沖地帶,避免了糾紛的激化升級。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負責人則指出,建立醫療責任保險機制,可以將人民調解的賠付責任落到實處,提高人民調解的效果和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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