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文明委部署,2008年將評選新一屆全國文明城市。當前,福州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進入關鍵階段。參與全國文明城市評選須滿足哪些條件,要經過哪些程序,與市民有何關系,就這些問題,記者25日采訪了福州市創建辦有關負責人。
參評要滿足兩大條件
1999年、2003年、2005年,福州市曾3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國創建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城市榮譽稱號。今年是福州市向全國文明城市評選發起沖刺的關鍵之年。根據中央文明辦要求,參評全國文明城市的必須同時具備兩大條件:一是全國文明城市測評指標中A類狀態數量必須大于95%;二是全國文明城市問卷調查中市民群眾對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贊同率必須大于60%。
評選要經歷3個階段
參評全國文明城市需要經歷申報、暗訪、考評3個階段。各省、市、區文明委將全國文明城市推薦對象上報中央文明辦后,中央文明辦將組織國家統計局調查總隊對各參評城市的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情況進行暗訪。如果順利通過暗訪,中央文明辦將組織考評團,按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規定的測評方法、測評內容、測評標準,通過聽取匯報、材料審查、實地考察、整體觀察等方式進行全方位的考評。中央文明辦根據各參評城市的考評分數,擬出本屆全國文明城市表彰名單,報請中央文明委研究通過,年底前召開全國表彰大會。目前,福州市創建工作正處于申報階段。
眾多指標與市民息息相關
《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有30條測評指標112項具體內容,眾多指標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群眾對黨政機關行政效能的滿意度和對反腐倡廉工作的滿意度;公共場所和重點要害部位安裝電子監控系統;新建小區有樓宇對講防盜裝置,老式住宅裝有簡易消防、防盜裝置;群眾安全感滿意度調查;80%以上的街道建立市民學校;減輕學生課業負擔,保證學生每天鍛煉1小時;公共場所無亂扔雜物、隨地吐痰、損壞花草樹木、吵架、斗毆等不文明行為;禁煙場所無吸煙現象;車輛、行人各行其道;車輛、行人無亂穿馬路、亂闖紅燈現象;城市道路設有無障礙設施,機動車路面無被侵占、毀壞現象,路面無坑洼積水;建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等。(記者 呂路陽)
責編: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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