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注意了!福建最新發布,事關電動車安全管理。日前,福建省消防救援總隊發布《福建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導則(試行)》,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的消防設計和投用后的消防安全管理,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
本導則適用于
福建省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的
民用建筑及工業建筑中
配套建設(包括預留安裝條件)民用的
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的消防設計
和投用后的消防安全管理
既有小區、城中村
增設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設施的
應結合老舊小區、城中村改造
參照本導則實施建設
這些情況下應進行防火分隔
文件指出
住宅小區和公共建筑
電動自行車充電車位數量
原則上不小于總非機動車位數量的50%
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宜獨立設置,設置在室外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距建筑外墻不應小于3m,距建筑安全出口不應小于6m;確需設置在民用建筑內的,應當與該建筑不同使用功能場所之間進行防火分隔。
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不應與建筑中兒童活動場所、老年人照料設施、醫療建筑中的住院病房及門診樓、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等貼鄰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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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位于泰禾城市廣場(一期)的福鑫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晉安分公司,曾因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點未進行有效防火分隔等問題被查,市消防救援支隊進行曝光,檢查人員對其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
這些場所不得停放電動自行車
近年來
因電動自行車未按規定停放
或充電導致火災的事件時有發生
此次印發的文件中
對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的設置
有詳細要求
?不應影響室外消防設施、疏散通道、救援通道的正常使用;
?設置在建筑內時,應設置在建筑首層、半地下層或地下一層,并宜靠外墻布置,不應設置在負二層及其他建筑樓層;
?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設在其他建筑物底層(架空層)時,不應影響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的疏散使用。
此外
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
車位應分組設置
每組長度應不大于20m
相鄰組與組之間均應設置
一面高度不小于1.5m、寬度不小于2.0m
且耐火極限不小于1.50h的隔墻分隔
隔墻應從地面基層開始設置
隔墻設置存在困難的
組與組之間應保持不少于2.0m的通道分隔
或加設可移動懸掛式滅火毯進行防火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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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2日,臺江區廣達南路邊達大廈3號樓商場一家藥店發生火災。經調查,起火點為店鋪東側卷簾門旁停放的一輛電動自行車,起火原因為車輛電氣線路故障。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很有必要
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區域
無論設置在地下空間還是架空層
都要做好消防安全設施建設
文件指出,停放充電場所設在高層建筑底層(架空層)時,應按中危險Ⅱ級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并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或聯網型獨立式火災探測器;若建筑按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可不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宜設置自動噴水滅火局部應用系統或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在單、多層建筑底層(架空層)時,應設置不少于2支的消防軟管卷盤或輕便消防水龍,并宜設置自動噴水滅火局部應用系統或簡易噴水滅火系統。
設置在半地下層或地下一層的
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
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排煙設施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危險等級
按中危險Ⅱ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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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1日凌晨,倉山區迎霞新城小區內一輛正在充電的電動自行車突然冒煙起火,小區內的智能充電樁自動斷電,現場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及時啟動,迅速控制火勢,避免了更大范圍的火災。
報廢車輛不要隨意堆放
在既有建筑改造過程中
未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排煙設施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的
地下、半地下建筑內
不得改造配建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
停放充電場所不應存放與車輛充電、停放等無關的可燃物、易燃易爆物;不應存放報廢車輛和廢棄蓄電池,應保持干燥通風,嚴禁堆放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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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5日,倉山區連坂村連坂路口附近一處報廢電動自行車回收點露天堆場就發生了起火事故,所幸消防救援人員及時出動,無人員傷亡。
安全使用電動自行車
這些要點請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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