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風7月22日訊 近年來,清流縣圍繞領導機制、工作機制、隊伍建設、督導管理四個方面,強化“四個突出”,建立健全新時代文明實踐運行機制,科學統籌調配資源,層層壓緊壓實責任,取得了顯著成效。
突出“高”字強化領導。全縣成立了由縣委書記任中心主任、縣長任中心第一副主任、縣委分管領導任中心常務副主任、其他文明委領導任中心副主任的高規格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組建了新時代文明實踐志愿服務總隊。鄉(鎮)、村(居)分別建立了新時代文明實踐所和新時代文明實踐站,有效構建起了縣鄉村三級文明實踐領導機構。
突出“實”字完善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聯席會議機制,依托志愿三明微信公眾平臺完善“點單-派單-接單-評單”全鏈條閉環機制,推動文明實踐志愿服務工作規范化、常態化、信息化。將志愿服務工作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每年對成績優秀的志愿服務組織進行獎勵,依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務組織運營管理。
突出“強”字建設隊伍。縣本級建立了8支文明實踐志愿服務常備之隊,積極鼓勵支持公職人員參加志愿服務活動。鄉鎮建立由黨委書記擔任所長,分管領導負責日常工作、志愿服務隊伍組織活動的工作機制。村居建立了鄉鎮班子成員掛點聯系指導制度,建立了5支以上的文明實踐志愿服務隊伍,常態化開展文明實踐活動。
突出“嚴”字督導管理。制定下發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績效目標表,將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工作納入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和鄉村振興考核內容進行量化考核,將新時代文明實踐志愿服務活動納入各級文明單位創建工作內容進行重點督導與培訓,著力加強管理和服務水平。近年來,對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工作專項督查4次,對新時代文明實踐志愿服務工作培訓3次,發出專項督查通報10期。(清流縣委文明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