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風12月3日訊(通訊員陳挺山)12月3日上午,晉安區委文明辦對近期文明交通工作落實不到位的30家文明單位(校園)有關負責人進行約談。約談會上,根據交警部門反饋的最近半年的交通違法情況,區委文明辦詳細通報了各單位職工駕駛非機動車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的人數、次數,要求各單位立整立改、舉一反三加強干部職工交通行為管理,形成長效機制。
現場,被約談單位現場簽訂了《文明出行承諾書》,并顯示提交《文明交通管理教育責任狀》,承諾履行本單位文明創建職責,加強對全體人員規范出行的管理教育,共同創建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提升文明城市品質。
區委文明辦相關負責人強調,將把各機關、企事業單位交通違法情況特別是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等突出違法情況,納入創建文明單位(校園)考核內容。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文明單位(校園)參評對象采取約談、通報批評、扣分、取消參評資格、降級等措施,情況嚴重、問題突出的將撤銷榮譽。
被約談的30家單位:晉安區財政局、晉安區城管執法大隊、晉安區發改局、晉安區機關中心、晉安區農業農村局、晉安區人社局、晉安區市場監管局、晉安區自規局、晉安區宦溪鎮、晉安區新店鎮、晉安區壽山鄉、晉安區衛健局、晉安區第八醫院、晉安區醫院、晉安區岳峰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晉安區茶園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晉安區鼓山鎮衛生院、晉安區新店鎮衛生院、晉安區教師進修校二附小、晉安區第五中心小學、則徐中學、福州第十中學、鼓山中心小學、僑園小學、福州三十二中、秀山中學、福州七中、晉安區第三中心小學、晉安區第四中心小學、象園小學。(晉安區委文明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