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縣法院與公安局達成聯合懲戒合作,讓失德失信者寸步難行。 安溪縣法院供圖
建立聯合懲戒機制 樹立社會正風
為貫徹落實移風易俗工作的相關要求,安溪縣人民法院聯合多家單位構建失信聯合懲戒機制。2017年,法院與其他29家單位形成聯合懲戒工作大格局,根據《安溪縣關于建立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意見》規定,全縣30家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通過限制登記為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限制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等八大類22項舉措,最大限度控制擠壓了失信被執行人的活動空間。
失信懲戒需要重拳出擊,梁文農告訴記者,目前安溪縣法院已經與公安局等單位達成相互配合的默契,在出入境處進行布控,由公安機關對意圖辦理護照出境的失信執行人進行扣留。在動車站等地也與轄區派出所聯合布控,今年來共控制46名失信被執行人,多家單位聯合編織的監控懲戒之網,限制失德失信者活動范圍,壓制人們的失信沖動,為建立誠信社會創造了穩定的條件。
隨著失德失信的懲戒機制不斷加強,失信成本不斷增加,社會上的不良風氣也得到了控制。據了解,自2018年以來,安溪縣人民法院共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1萬多人次,失德失信者“不敢賴、不能賴、不想賴”的威懾機制已經形成,為安溪縣弘揚文明誠信之風奠定了良好基礎。(本網記者 傅心玫 通訊員 蘇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