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列車內乘客不能躺臥、追逐打鬧、大聲喧嘩;幼兒、病人以外的乘客不能在車廂內吃東西;不能在車站內自動扶梯逆向行走……五次獲得“全國文明城市”稱號的廈門,正以立法的形式,禁止地鐵內的一些不文明行為,違法者最高或罰200元。日前,廈門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對《廈門經濟特區軌道交通管理條例(草案)》進行了初審。
據了解,當下廈門市軌道交通進入高速發展階段,此次立法將明確軌道交通安全保護區范圍,規范相關責任人的權責義務,保障廈門市軌道交通安全發展,讓行業管理有法可依。
長期以來,廈門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過程中,十分注重法治建設,有力推動了城市文明創建進入持續發展的健康軌道。
立法規范社會文明
機動車不禮讓行人的某些嚴重情形罰款300元;行人亂闖紅燈罰款100元;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的,場所經營者可以拒絕提供服務,且不退還已經支付的相關費用……
去年10月1日廈門正式實施的全國首部系統性社會文明法規——《廈門經濟特區促進社會文明若干規定》,為治理這些陋習開出了一劑“猛藥”。
廈門市人大法制委秘書處處長李明哲表示,廈門此次對社會文明立法,既注重運用法治手段解決道德領域的突出問題,又強化道德對法治的支撐作用,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精神內涵外化為法律規范的具體要求,對不斷提高全市文明創建的規范化、法治化水平,有效約束不文明行為,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據了解,這部法規堅持正向激勵與反向約束相結合,把主體內容劃分為“社會文明倡導”和“社會陋習治理”兩大部分,從正反兩方面促進社會文明。正向激勵方面,從公共環境、社會促進、褒獎善行、鼓勵參與等多維度,強化價值導向和利益引導,發揮表彰獎勵制度的引領作用和禮儀制度的教化作用,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植人心。反向約束方面,注重綜合采用教育和懲罰兩種手段,提高教育處罰效果。
自《廈門經濟特區促進社會文明若干規定》實施以來,思明區思環保潔公司中華環衛所所長阮聰輝明顯感覺到路上亂扔垃圾、隨地吐痰的人少了。“作為環衛行業從業者,我們感到十分高興。亂扔垃圾,尤其是亂吐口香糖殘渣,很難清理,增加了環衛工人的工作量。對于這些陋習的治理,光靠勸導、勸說還不夠,廈門以法規的形式,明確這些行為是違法的,拒不改正將受到法律處罰,帶來很好的震懾效果。”
“過去和老人、小孩一起出門,遇見有人在禁煙場所吸煙,影響室內空氣,我們過去勸阻都沒什么效果。如今我們可以按《規定》找場所負責人去阻止,可以打執法部門舉報電話,有了這么多監督渠道,十分方便。”市民吳莎莎高興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