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做“除”法。一是全域推動“除陋習”。圍繞解決“村看村”問題,堅持村組齊上陣,在各村(場)建立由村兩委和治保、文化、民政協管員、宗廟理事等組成的移風易俗勸導隊,由村小組長組成的移風易俗監督聯絡員隊伍,全面鋪開移風易俗工作。二是全民動員“除陳規”。圍繞解決“戶看戶”問題,堅持發揮農村群眾自治作用,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將嚴禁舉辦流水席、花圈控制在20個以內等“尚儉戒奢、移風易俗”相關內容寫入《村規民約》《紅白理事章程》,并設立舉報箱,上墻公示,互相監督。三是全力以赴“除歪風”。圍繞解決“村民看干部”問題,堅持黨員干部先行,鄉抽調紀檢人員及得力干部6人組成專項督查組,開展監督檢查和明察暗訪,設立舉報電話,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及時發現并查處黨員干部違規操辦和參加婚喪喜慶的行為。目前,已開展督查30余次,對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黨員干部提醒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