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從告別陋習開始
廣西柳州市交警部門8月22日通報,一男子駕駛電動車搭載女友上路時闖紅燈,被協助民警執勤的交通協管員攔下。在糾正其交通違法過程中,其弄傷協管員,并因此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5日。(8月22日中國新聞網)
此種惡劣行為當嚴懲!
有句話叫“無規矩不成方圓”,但有了規矩不遵守的話,照樣也是一團糟。正因為一些駕駛人、行人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識和法制意識,對交通規則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任性”行走,“自由”行車,為交通“增堵”,正成為道路安全的“移動殺手”。
事實上,無論是步行還是騎自行車、駕車,只要頭腦中存有加塞、搶紅燈等思維就是非常可怕的,因為當此種交通陋習積聚起來,就容易形成連鎖反應,極易引發局部交通擁堵,導致大范圍的交通擁堵,更甚者出現人員傷亡的意外事故。
針對不文明出行行為等管理力度,一個很好的思路是變“過程管控”為“結果管控”,明確管控“紅線”,尤其是對不文明出行行為上設限,制定懲罰措施,比如以十字路站崗形式懲罰亂闖紅燈者等,使不文明行為者切身體驗。
現實生活中因一時沖動釀成慘重后果的交通事故比比皆是,慶幸的是這位闖紅燈的騎電動車男子被協警及時攔下,他弄傷協警的行為也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每一個交通參與者應該清醒認識交通陋習的危害性,對交通規則多一分尊敬,對生命安全多一分敬畏。行人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過馬路時,自覺遵守交通信號燈,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不闖紅燈、不亂穿馬路、不爭道搶行、不在機動車道內行走,自覺監督和推進城市文明交通環境的建設。
筆者呼吁,文明出行是體現社會文明程度的晴雨表,它關系到到每一個人、每一個家庭的平安幸福,千萬不要因為自己有意無意間的放縱、任性,而給包括自己在內的道路交通乃至整個社會秩序增加不和諧、不安定的因素,那樣于己于人于社會都不利。(安溪縣委文明辦 謝曉剛)
責任編輯:康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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