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獲悉,國務院食安辦、工信部、公安部等9部門將聯合開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對于虛假宣傳造成消費者權益受損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均應依法承擔民事責任。(7月14日《北京青年報》)
保健品虛假宣傳問題由來已久,且極其嚴重。國家食藥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對去年和今年一季度全國118個省級電視頻道、171個地市級電視頻道和101份報刊的監測數據,保健食品廣告90%以上屬于虛假違法廣告。北京市消協的數據表明,保健品“虛假宣傳”最嚴重,投訴最多,上海市的消協數據表明,從投訴數據看,有85%以上的投訴指向商家在銷售過程中存在夸大宣傳、虛假宣傳等情況,投訴集中反映保健品在保健功能和產品功效等方面與商家描述不相符。從這個意義上說,整治食品保健品虛假宣傳勢在必行,且要用“重拳”。
整治食品保健品虛假宣傳開始了,既有重點治理,又將整治的哪些方面以及整治時間說得很清楚了,這是公開向保健品虛假宣傳開戰了,然而,能收到什么樣的效果呢?可以想象,那些虛假宣傳的保健品會銷聲匿跡一段時間,要避過風頭再說,反正一年之后也可以東山再起,這么想,恐怕太小看那些賣保健品的商家了。他們誠然也會收起公然的虛假宣傳,卻可以轉為暗中。可以將“文字宣傳”改為“口頭宣傳”,他們仍然可以利用講座的形式,仍然可以利用叫消費者為“爸媽”的形式作虛假宣傳,這未必能夠“抓得住”。
說實在,保建品主要消費群是些老人。目前,針對老年人消費群體的保健品廣告宣傳中,普遍存在虛高價格、虛編療效、虛夸品牌等問題。一是超出核準范圍夸大宣傳; 二是使用食品、藥品相混淆的用語;三是利用所謂專家、消費者的名義進行宣傳;四是不標明批準文號、標志、適宜或不適宜人群等產品信息;五是把普通食品包裝成保健食品進行宣傳。一些企業為了推銷產品,往往在直銷廣告中夸大產品功效,集中宣傳產品的某些優點或特殊功能,但對于消費者應當了解的服用注意事項、產品適宜人群、副作用等基本信息一概不提。更重要的是,目前保健品在銷售過程中的營銷手段正在不斷升級,體驗推銷、郵寄推銷、電話推銷等方式層出不窮,使很多老年人掉入陷阱。而與此同時,維權顯得艱難,投訴效果不理想。
整治食品保健品虛假宣傳要用“重拳”。其一,要形成長效機制,不能只是作一年打算,畢竟這背后的利潤驚人,不可能就此偃旗息鼓;其二,要形成合力,這么多部門要協同作戰,而不是各管各的;其三,要嚴厲懲罰,要順藤摸瓜,徹底毀掉其“根據地”;其四,要為老人筑起“防護墻”,讓老人具有免疫力。如此重拳才有望讓保健品虛假宣傳徹底消除。(泉州市委文明辦郭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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