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是我國持續發展最為重要的基礎。”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近日在青海考察時強調,必須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位置來抓,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筑牢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相統一。總書記的重要講話,不僅對青海,對全國各地加強生態文明建設都具有重要指導意義。(8月25日 《南方日報》)
生態文明建設是經濟社會發展進程中的一道難題,也是影響著社會健康發展的瓶頸問題。這些年來,黨和國家始終堅持建良法、行善治,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力度,不管是采取退耕還林還草、重污染企業停產、霧霾天氣限行限放等強制措施,還是加大企業凈化排放資金的投入等方面,都是為環境治理打出了重拳,為生態文明建設做好了保障。此次,習近平總書記在青海考察時,對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在保護自然生態,順應自然發展,筑牢生態安全屏障上做出了明確指示,就是為推動生態文明法治化建設指出了一條光明道路。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加快城市化進程與生態文明同步推進,就必須從法治建設的角度出發,用法治力量維護生態文明健康發展,才能確保我國的山更美、水更清、天更藍。前年,中央已經印發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從生態文明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理念、原則、方法、目標、實施保障等進行了全面細致的闡釋,這是對生態文明建設的綱領性文件,也是保護生態文明發展的一部重要法律。此次,習近平總書記在青海考察時,對深化生態文明建設又提出了新要求,各級部門和領導干部就要更加清醒認識到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對人民群眾、對子孫后代高度負責的態度,更加自覺地珍愛自然,下決心把環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態環境建設好,使青山常在、清水長流、空氣常新,讓人民群眾在良好生態環境中生產生活。
我們也應當看到,當前推進國家生態文明法治化建設的目標已確立,方向已明確,但生態文明建設不是一個部門的事,而是事關全局性的發展大問題。各地區各部門務必要站在深化改革發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認識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大意義,尤其是立法、司法、執法等部門,更應當走在各部門的前列,并結合當地實際細化生態文明建設實施的細則規定,為地方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機制保障,采取更加嚴格的行政執法手段,不斷推進生態文明法治化建設的進程。同時,構建生態文明也是建設社會整體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生態文明領域的法治建設也能推進國家整體法治環境的改善,在一定程度上進而促進生態文明的發展。
我們堅信,在黨的正確領導下,在“四個全面”戰略目標的統領下,生態文明建設一定能夠取得最終的成功。尤其是在全面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帶動下,由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所代表的社會治理與文明建設領域的改革,一定能夠摸索出寶貴的經驗,并能為我國新一輪深化改革提供寶貴的實踐經驗,為構建文明和諧社會主義國家描繪出一幅輝煌的藍圖。(林志干)
責任編輯:康金山 |
- 2016-09-01永安市夯實文明社區創建基礎 提升居民幸福感
- 2016-09-01三明:為文明點贊,為三明點贊 提升三明文明軟實力
- 2016-09-01三明大田“三結合”機制運作 不斷提升城市文明工作水平
- 2016-08-31福州市閩清縣召開創建省級文明縣城聯席會議
- 2016-08-31福州市閩清縣召開創建省級文明縣城聯席會議
- 2016-08-31三明市文明社區創建工作現場推進會在永安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