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上牌方可上路 記者了解到,2012年1月1日起,廈門對電動自行車采取了“目錄管理、登記上牌、限量控制、違法重罰”的措施,2012年3月1日至5月31 日,廈門對在用的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登記有效期最長五年,從車輛購買之日起算。2012年6月1日起,思明、湖里區不再受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申請,符合《廈門市準予登記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可以在集美、海滄、同安、翔安區交警大隊申請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 根據《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的規定,電動自行車應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取得號牌,方可上道路行駛。電動自行車登記實行限量控制制度。在廈門銷售和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準予登記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禁止改變已登記自行車的正常質量、外形尺寸、最高時速等參數。 (記者 陳小斌 實習生 黃安東 通訊員 林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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