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救護車行車記錄儀顯示,前方的私家車和出租車均未避讓。
東南網4月26日訊(本網見習記者 鄧馴 通訊員邱文峰)泉州的車主們注意啦!近日,泉州交管部門將嚴查未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的違法行為:在路上遇到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消防車、救護車、警車等),不主動避讓的車主將受到罰款100元、駕駛證扣3分的處罰。
特種車輛肩負著救火、救命、救急等緊急任務,關乎群眾的生命。據泉州交警介紹,因主動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而產生的交通違法行為,車主提供事實證據后可不受罰。
消防車常被堵 禁停區域也被占用
昨日凌晨,沈海高速大坪山隧道發生貨車自燃事件,火勢嚴重。當天上午,泉州消防支隊特勤大隊一中隊的消防官兵趕往現場支援,卻在坪山路下川通道處被堵了5分鐘左右。
特勤大隊一中隊曾班長介紹,一中隊所在位置南環路萬祥商城路段車流量大,出警時,他們還常遇到紅綠燈路口擁堵、車輛占用消防出警通道等問題。此外,消防出警通道口通常設有黃色網格狀禁停區域,遇到上下班高峰期和周末,該區域常被占用;為確保盡快到達事發現場,出警前他們都要讓消防官兵提前疏通道路。泉州交警提醒,根據相關規定,黃色網格區域禁止一切車輛停放,違者將罰款150元、扣3分。
“在泉州市區的火情常發生在民宅,且多在小巷內,消防出警時常遇上私家車違停占用消防通道的情況,影響救援。”特勤大隊二中隊駱班長補充說道。
出租車私家車并行擋在救護車前方
4月2日晚8點半左右,泉州120急救中心接到報警:在市區新車站附近某網吧,一男子頭部和左膝受傷,情況危急,急需醫護救援。救護車接到傷者后,從泉秀路開往東南醫院,在田安南路現代中學門口前,卻遇出租車快速超車,擋在救護車前方不肯讓路。
據救護車當晚的行車記錄儀顯示,該輛出租車開在救護車前近一分鐘,和另一私家車還一度并行,導致救護車無法變換車道超車。直到在寶洲街路口左轉后,救護車才暢通行駛。
車主主動避讓造成交通違法 不受罰
泉州交管部門提醒,在路上遇到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車主應主動避讓,如因此而造成的交通違法,車主可不受罰。
屆時,車主可攜帶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等證件到違法發生地的交管部門提出陳述和申辯。若車主提供因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特種車輛產生交通違法行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交管部門將予以采納,并依法消除其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或者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的違法行為信息。
【鏈接】:占用“生命通道”的處罰依據
1、未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處警告或100元罰款、扣3分處罰;
2、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處警告或200元罰款、記6分;
3、駕駛營運客車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處警告或200元罰款、記12分;
4、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處200元罰款、記6分;
5、非緊急情況時在城市快速路應急車道上停車:處200元罰款;
6、非緊急情況時在城市快速路應急車道上行駛:處200元罰款,記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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