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在市區行車時被交警攔下,由于沒有系安全帶,被交警開出沒有罰款的罰單,警告我“下不為例”。為此,筆者感觸頗深,不僅下決心改掉開車不系安全帶的毛病,還從內心深處為交警的這種人性的執法行為叫好。
曾經在媒體上看到,山西太原交警任建剛3年內為違法停車的司機開具了近萬張寫有“下不為例”的罰單,這種沒有處罰金額的罰單被大家稱之為“溫情罰單”。近些年來,一些執法人員野蠻執法、粗暴執法的新聞不時見諸媒體,“重利輕義、重罰輕管、重誅輕教”的現象在很大范圍內也普遍存在,而“溫情罰單”徹底擊碎了人們腦海中曾根深蒂固的這種“冷冰冰、不近人情”的交警印象。
時至今日,這種“溫情罰單”也出現在雄關街頭,讓我們親身體驗到了執法者溫情的一面。系安全帶的目的是為了保護自身的安全,對于這種本身沒造成不良后果的行為,執法者能有一份寬容和理解,站在對方的角度去想,不采取“一棒子打死”的做法,而是采取了有情操作,給予不罰款不扣分的處罰,效果或許遠遠大于一次的罰款。經過交警的提醒,相信大部分人會和筆者一樣,記住了不系安全帶所產生的嚴重后果,并下決心加以改正。
交通執法的目的,是為了營造良好的交通秩序,維護當事人的人身安全。“對于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后放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這一規定,“溫情警告”是根據具體情況裁定執法力度,是真正領會了法律的本意,恪守了權力的用度。這種“溫情警告”,體現出執法部門的執法行為更加文明、更加人性化,這其中不僅包含了處罰,更包含了教育的力度。
“人世間有溫情才會有溫暖。”處罰的目的是教育當事人知曉違規違章的嚴重后果,而要達到這種目的,在沒有造成不良后果的情況下,“溫情警告”往往比強硬措施更能讓人接受。當然,“溫情執法并不是縱容、包庇違法,而是在秉公執法、依法行事的同時對當事人更多一層人文關懷,是真正站在對方的立場上替對方著想,讓對方從心底里感受到執法人員的關懷和執法意圖。”也不是意味著讓執法對象可以抱僥幸心理,對情節嚴重,甚至屢教不改的人也要處罰,直至采取強制措施,強制執法。
目前,嘉峪關市正在加快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步伐,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是建設文明城市的重要保障,文明執法在法治環境的營造中將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而“溫情警告”是文明執法的真實體現,筆者衷心地為之點贊。(塬上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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