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創建成果,推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持續發展,近日,南安市啟動了評選表彰2013-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先進活動。
11月5日,中共南安市委辦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聯合下發了《關于在全市開展評選表彰2013-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先進活動的通知》,正式啟動了評選表彰活動。活動將評選表彰2013—2015年度文明鄉鎮、文明村、文明單位、文明學校、文明社區(小區)、文明風景旅游區、創建文明行業工作先進單位、軍民共建精神文明先進單位和學雷鋒志愿服務先進個人。歡迎全市各級各部門積極參與、組織推薦。
11月30日前推薦
根據文件通知,此次精神文明建設先進的評選,采取屬地、自愿申報、自下而上、逐級推薦和好中選優、寧缺勿濫的原則,由各黨委(黨工委)于11月30日前,按所分配名額向市委文明辦等額推薦,報送2013-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先進的評選推薦名單、所屬紀委(紀工委、紀檢組)審核意見及參評單位(個人)的《審批表》。
部門會審和抽查考評
參評2013-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必須通過市紀檢、衛計、綜治、安監、環保、市監管等六部門會審,并符合交通安全綜合整治、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和績效管理的有關規定。各鄉鎮(街道)紀委(紀工委)或市直單位紀檢組應對所屬參評對象(包括市旅游局提出的風景旅游區、市雙擁辦提出的軍民共建精神文明先進的地方單位建議名單)提出審核意見。市文明委將根據各黨委(黨工委)的推薦情況和六部門會審的意見,從2015年11月下旬起組織人員對申報參評的各類先進集體進行抽查考評。
在部門會審和抽查考評的基礎上,市委文明辦提出各類先進建議名單,經市文明委領導審核同意后,在“南安新聞網”上予以公示一周,接受群眾的評議和監督。經公示無異議后的各類先進建議名單,由市文明辦報送市委常委會審批,確定表彰名單后呈報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
通過開展評選表彰活動,將進一步激發全市各級各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創建熱情,促進形成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濃厚氛圍,為建設機制活、產業優、百姓富、生態美的現代化南安提供強大的思想保證和精神動力。(南安市委文明辦供稿)
責任編輯:卓志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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