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海英代表的老家是四川遂寧,從1994年至今,她已在天津從事了二十多年的環衛工作,她關注的話題也與市容環境有關。她列舉了種種不文明行為:在公共場所吸煙,惡意破壞公廁、果皮箱、垃圾桶、站牌等公共設施,損壞園林綠化、市容景觀建筑。“很多人隨意往車外扔東西,這不僅影響了市容環境,也影響交通安全和環衛工人的安全。”薛海英痛心地說。“希望有關部門建立一個信息庫,將不文明行為信息納入積分管理。”薛海英建議,當不文明行為達到一定分值后,可以考慮讓不文明行為者一定時期內在就業、評先、晉升等方面受到某些限制。(3月16日《光明日報》)
對于不文明行為納入信息庫,讓不文明行為者一定時期內在就業、評先、晉升等方面受到某些限制。這個建議,用來制約不文明,未必不可行。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文明要形成,要內化,就需要方圓輔助,而將不文明納入信息庫,就是為大眾樹文明鑄方圓。
但是,定下的方圓,不能達到怎么辦?也是個不小的問題。對于不文明,如果只習慣于嘴上譴責或者是宣傳上曝光。對于一部分頑固不化者,還是不能真正觸及他們的心靈,促使他們真正從行為上有效的改正。正如薛海英建議的那樣,加強公共文明的宣傳,同時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對不文明行為的處罰力度。針對隨意向車外拋物行為,將其納入交通法規,利用監控錄像對該行為進行扣分或罰款處罰。這個處罰力度看起來有點“不近人情”。但是,真正抓到一起,處罰一起,恰恰也是有效促使大眾對于文明敬畏和自覺遵守。
法律是我們做人做事的準繩,文明又如血脈,如果那里發生問題,整個系統將會受到其傷害。不文明就是破話我們整個道德血脈的癌細胞,如果不及早處理,定會造成整個系統的大問題。大家都知道,就是因為那么幾個不文明的人在境外失去小節,才讓我們13億的中國人被人家誤解,貼上特殊的標簽;又是那么幾個特殊的不文明車窗拋物,才會讓我們的城市環境遭到破壞,環衛工再打掃這些特殊垃圾的時候為此付出生命的代價。
對亂丟垃圾,亂貼小廣告等行為,利用城市數字監控平臺,對環境衛生實行全方位監督,發動民眾力量,對于不文明行為給予全民監督。但是既然有這樣的建議,我們就要開展合理的嘗試和運用。就如在教化無果的情況下,就很有必要用法律的手段來矯正。正如腫瘤的要手術切除、化療一樣,對于不文明的腫瘤,處理的時候看起來是痛苦的,但是更不能不能姑息,無論大小,都要下狠招醫治,這樣才能促使人人遵從、個個遵守文明。(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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