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廣場舞大媽扎破車輪胎 車主開上三環險喪命
□快刀短評
廣場舞矛盾解決之道在“守法”
N大面
跳舞廣場被占,大媽持刀扎破車胎,險些釀成車毀人亡的慘劇。如此惡性事件登場,可見廣場舞大媽和他人之間的矛盾,已變得多么尖銳。解決這一公民間權利的沖突問題,如今顯得更加刻不容緩。
公眾對于廣場舞的看法褒貶不一。熱衷此道者認為,利用公共空間休閑娛樂,是他們應有的權利,因此跳得理直氣壯;備受騷擾者卻覺得,廣場舞帶來了噪音、停車等問題,已經嚴重擾民,甚至呼吁一禁了之。這樣難以調和的矛盾,隨著音響里唱出的《小蘋果》之類神曲,在每一個夜晚不斷激化。
廣場舞引起的沖突,激發了不少“損招”:鳴槍、潑糞、放哀樂……這些“踢館”的做法并不可取。不過,若不是居民們實在受不了廣場舞的噪音和大媽們的振振有詞,想必也不會出此下策。
廣場舞作為一種休閑方式,是大媽們共同創造的時代文化,本身無可指摘。但是,部分大媽為了保障自己跳廣場舞的自由,擠占公共空間,侵犯他人權利,甚至采取過激措施,這不僅在道德上站不住腳,在法律上也應當受到相應的懲罰。
解決之道,在于“守法”二字。廣場是每個人都有權使用的公共空間。而被干擾的居民們,也必須在法律的框架內維權。無論哪一方越界,都會成為法律的制裁對象。
尊重他人權利,尊重公共利益,這舞才能跳出真正的理直氣壯。
(海峽都市報記者 陳超/文 黃孔瑜/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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