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志愿者服務條例施行 志愿服務將制度化法治化
福州新聞網12月1日訊《福州市志愿服務條例》今日起正式施行,這標志著福州市志愿服務走上制度化、法治化的軌道。11月28日,市委文明辦召開“守望榕城,為愛同行”學習宣傳《福州市志愿服務條例》座談會,與會人員紛紛建言獻策。
福州大學社會學系主任教授甘滿堂認為,志愿服務急需走常規化與專業化之路。比如,到養老院開展志愿服務活動,可組織醫生、護士等相關職業人士參加,盡可能地為老人提供無償的醫護服務。《條例》還應細化,如有關志愿服務的保障措施與激勵機制的規定可以更加具體細致,以便實際操作。
市教育工委副書記許荔萌表示,《條例》界定了助老扶弱、扶貧濟困、社區服務等12個類別的志愿服務,這將成為教育系統志愿服務的常態。今后,將發動師生和家長深入開展12項志愿服務活動。
(記者 張笑雪)
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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