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16日全文向社會公布。按照這一方案,中國將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將社會化,并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日前就全面推進公車制度改革,中央和國家機關率先推進車改,回答了記者的提問。相關媒體和專家也紛紛對這一方案的啟動進行了分析和評論。那么,公車改革能否遏制“車輪上的腐敗”呢?
車改四大任務
一、改革公務交通保障方式:改革黨政機關(包括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實物供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二、合理確定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公務交通補貼標準經過了反復的研究測算,綜合考慮了公務出行成本、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轄區面積、自然地理環境、公務出行次數和距離、行政級別和實際承擔的工作職務等因素。
三、妥善安置司勤人員:要以人為本,對因取消公車而失崗的司勤人員不能簡單推向社會,主要采取內部安置的辦法,用多種方式保障其能夠繼續就業。要做好相關司勤人員的人事勞動關系變更、經濟補償發放、社保關系處理等工作,充分尊重和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四、規范處置公務用車:對取消的一般公務用車,制定了規范處置辦法。通過公開招標評估、拍賣機構,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這項工作一定要公開、規范,要防止甩賣和賤賣現象,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各級黨政機關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普通公務出行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特殊公務出行實行定向化保障。
參加改革的機構范圍確定為:各級黨政機關,包括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全部參加改革。除了各級黨政機關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按照規范職務消費原則進行改革,對原符合車輛配備條件的崗位和人員,逐步按規定納入改革。
公車改革怎么改?
取消副部級以下領導干部用車
明確了補貼標準
按照新方案,我國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社會化,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司局級每月補貼1300元、處級800元、科級及以下500元。方案要求中央國家機關今年完成改革。
公開招標評估、拍賣機構
公車拍賣的公平公開是決定改革成敗的重要一環。指導意見明確規定:公開招標評估、拍賣機構,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處置收入,扣除有關稅費后全部上繳國庫。>>>詳細
公車改革如何確保做成做好?
“從我做起”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孫憲忠:長期以來百姓對公車的意見,主要集中在公車超標和超范圍使用方面,有些國家公職人員爭坐高級車,有的官員甚至把司機視作自己公款雇傭的“家庭服務員”,包括送孩子上學、家屬上街買東西都用公車。
中國行政管理學會副秘書長沈榮華:此次公車改革實現了從長期議論到具體實施的跨越,“是巨大的歷史性進步”,表明了黨中央國務院從自身改革做起,加強廉政建設,勇于擔當,推進改革的力度和勇氣。
標準明確
此次中央和國家機關車改方案明確,司局級干部每人每月補貼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對于地方補貼標準,指導意見指出由地方決定,但各地差異不宜過大。
公開執行
全國人大代表張育彪:解決公車私用的問題,最好的辦法是讓公車運行公開透明,讓公車接受最廣泛的社會監督。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負責人:為保證公開公平公正,加強對車輛處置工作的審計監督,歡迎社會各界參與監督;加大公車處置中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對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建立長效機制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要加強監督檢查,及時有效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車改規定的行為,及時公布處理結果。各級審計機關對保留的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配備使用、運行維護費用、取消的公務用車處置和交通補貼發放情況等納入日常和專項審計監督,并依法公開審計結果。
取消副部級以下領導干部用車,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此次公車改革的方案一經公布,便廣受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