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訊 日前,市政府通過了《福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細則提出力爭到2017年,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得到鞏固和提升,可吸入顆粒物濃度比2012年下降4%以上,其中,閩清縣可吸入顆粒物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余縣(市)區可吸入顆粒物濃度下降至57微克/立方米以下。
整治城市燃煤小鍋爐
減少污染物排放的舉措之一是加強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物綜合治理。全面整治城市燃煤小鍋爐。加快推進集中供熱、“煤改氣”、“煤改電”等清潔能源替代工程建設。淘汰分散型工業燃煤鍋爐。在化工、印染、造紙、制藥等產業集聚區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鍋爐。2014年底完成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的油氣回收治理,在成品油碼頭積極開展油氣回收治理,并要求達標運行。
嚴查餐飲業油煙污染行為
減少污染物排放的舉措之二是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強化施工和拆遷工地揚塵監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和房屋拆遷現場應采取圍擋、噴淋等切實有效的壓塵措施,嚴禁敞開式作業。除必要情況外,禁止在各縣(市)區建成區內現場攪拌砂漿和混凝土。
控制城市道路揚塵污染。到2014年底前所有渣土運輸車輛全部采取密閉措施,并全部安裝衛星定位系統。
加強城市綠化建設。推行城市及周邊綠化建設,擴大城市建成區綠地規模,努力提高城市綠化水平,增強環境自凈能力。
嚴格餐飲業油煙污染治理。嚴厲查處餐飲業油煙污染行為,城區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均應使用清潔能源,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禁止向人行通道、河道、地下排水管網排放油煙;嚴禁無油煙凈化設施露天燒烤。
增加城鄉接合部垃圾轉運站數量及覆蓋面,禁止垃圾隨意露天堆放,杜絕垃圾露天焚燒現象。
公共自行車站點覆蓋范圍擴至三環
減少污染物排放的舉措之三是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
實施公交優先戰略,大力發展公共自行車系統,結合公交車、地鐵站點網絡就近設置公共自行車站點,將公共自行車站點覆蓋范圍擴大到城區三環。加強步行、非機動車交通系統建設,設置非機動車專用道并提高建設標準,形成通暢的非機動車通行網絡。
提升燃油品質。全市所有加油站2014年1月1日起,全面供應國家第四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油;2015年1月1日起,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四階段標準的車用柴油;2017年底前,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油、柴油。加快柴油車車用尿素供應體系規劃,推進配套尿素加注站建設,2015年底前全面建成尿素加注網絡。
加快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輛。對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一律強制報廢,依法辦理注銷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理注銷登記的,強制注銷檔案,并公告牌證作廢。2015年底前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到2017年底基本淘汰黃標車。
加強機動車環保管理。劃定并逐步擴大非“綠標車”限行范圍。到2015年底,市區至少20%的主城區不得通行非“綠標車”。
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加快天然氣加氣站、充電站、充電樁配套設施建設。公交、環衛等行業和政府機關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車,公安、財政等部門應采取直接上牌、財政補貼等措施鼓勵個人購買。
(福州日報記者朱毓松)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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