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應駛上法治化的快車道
http://976uc.com?2013-11-25 16:33? ?來源:人民日報
我來說兩句
由于制度缺失,包括大病救助在內的許多社會救助在全國還存在很大不平衡,不少地方貧困救助面偏窄,有些地方下達貧困救助指標,控制人數。此外,由于缺乏法律規定,整個社會對救助政策也難以有統一認識,有人片面理解“輸血救助”,也有人過分強調“造血功能”和“不養懶漢”原則,對本該實施的緊迫救助漠然處之。而慈善缺乏立法,也難以規范捐贈行為。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以法治方式推進社會救助制度建設,必將大大加快社會救助的立法進程。更為關鍵的是,社會救助的法治化,將促成社會救助行為從行政主導到權利主導轉型,使公民能夠通過規范的法律保障得到救助,政府的救助行為也會得到系統規范。
社會救助制度的法治化,也會對公益慈善事業產生較大促進。根據不少國家的經驗,公益慈善事業既包含款物的捐贈,也有志愿服務,還有大量的專職社會服務人員。如果能夠通過社會救助立法開發這一豐富資源,我國的很多社會問題都會得到較為妥善的解決,社會建設水平也會得到較大提升。
社會救助制度的法治化,既是政治過程,也是社會發育的過程,既需要各級政府總結多方面的經驗,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行政管理機制和預算管理辦法,更需要社會與政府之間的積極互動,促成我國法治型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盡快確立。(王振耀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
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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