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泉州啟動疾病應急救助制度 沒錢,也要救命!
核心提示
9月1日開始,我市將在全市范圍內啟動實施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從制度層面形成對極少數身份不明、無負擔能力患者急救醫療費用的保障機制,解除醫療機構的后顧之憂。那么,哪些人可以成為救助對象?疾病應急救助基金適用于哪些范圍?昨日,記者就這些問題采訪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
□本報記者 吳志明
籌資渠道:各級財政投入 社會各界捐助
根據《關于泉州市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通過各級財政投入和社會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籌集。
市級財政、各縣(市、區)政府和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要將疾病應急救助基金補助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安排,資金規模原則上參照當地人口規模、上一年度本行政區域內應急救治發生情況等因素確定。
鼓勵社會各界向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捐贈資金,境內企業、個體工商戶、自然人捐贈的資金按規定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
救助對象:需急救且無力支付費用的患者
我市疾病應急救助對象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幾類需要急救且無力支付相應費用的傷病患者:
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惫B對象、“三無”病人、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患者;城鄉居民因突發事件和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從而導致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包括火災、交通事故等突發事件或突發重度疾病。醫療機構對其緊急救治所發生的費用,可向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申請補助。
上述“三無”病人,指無身份證明(姓名和居住地)、無責任承擔機構(或人員)、無搶救治療經費的病人。低收入家庭,指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兩倍以內(含兩倍)。
疾病應急救助對象的身份審核認定按照省衛生部門牽頭制定的具體辦法執行。
適用范圍:支付救助對象的急救醫療費用
根據《意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用于支付救助對象的急救醫療費用,使用范圍包括:
無法查明身份且無力繳費患者所發生的急救費用。
身份明確但無力繳費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費用,先由責任人、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等各類保險、公共衛生經費,以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醫療救助基金、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專項資金、醫療救助基金和紅十字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無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費用支付有缺口的,由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給予補助。
疾病應急救助基金不得用于支付經查實身份、有負擔能力但拒絕付費患者的急救醫療費用。
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支付范圍參照省衛生部門牽頭制定的具體支付范圍執行。
責任編輯:陳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