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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辦理首例未成年人犯罪“附條件不起訴”案件
http://976uc.com?2013-04-27 11:07? 楊玉娟?來源:東南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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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楊玉娟 通訊員陳昕卉 林若蘭)日前,平潭縣檢察院辦理了首例“附條件不起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這項制度指的是檢察機關對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認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責任時,給其設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內,足以證實其悔罪表現的,檢察機關將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2011年8月16日,丁某為替其弟小丁出氣,伙同小丁以及陳某,故意傷害林某致輕傷。之后,丁某在父親的陪同下自首并得到受害人家屬的諒解。檢委會經討論認為,丁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但因其是未成年人,有悔罪表現,在追砍過程中,沒有直接傷害受害人的行為,情節較輕。此外,丁某還是山東某職業技術學校的在校學生,若起訴,他將被學校開除,不利于其改造,最后決定對丁某作附條件不起訴,并對其設置六個月的考驗期。
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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