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見義勇為犧牲或傷殘人員子女免費就讀本省高校
東南網1月21日訊(本網記者 王坤明)見義勇為犧牲或傷殘人員的適齡子女,可免費就讀公辦高中及本省地方普通高等學校。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做好見義勇為人員表彰獎勵和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兑庖姟肪鸵幏兑娏x勇為表彰獎勵標準、優待撫恤標準,以及基本生活、醫療、住房、入學、就業等方面都做了明確規定。
騙取榮譽人員將被追回獎勵并追責
《意見》規定,全省每年第四季度召開表彰大會,對事跡突出的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工作委員會給予嘉獎;對事跡特別突出的,由省政府授予“省見義勇為英雄”或“省見義勇為模范”榮譽稱號。各市、縣(區)對見義勇為先進個人進行嘉獎、授予榮譽稱號等單項或多項表彰獎勵,并逐級向上推薦表彰對象。
縣級以上政府根據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的表現和貢獻,按以下標準給予表彰獎勵:被縣級政府授予“見義勇為模范”榮譽稱號的,頒發不低于5000元的獎金;被設區市政府授予“見義勇為模范”榮譽稱號的,享受市級勞模待遇,頒發不低于3萬元的獎金;被省政府授予“見義勇為英雄”或“見義勇為模范”榮譽稱號的,享受省級勞模待遇,頒發不低于10萬元的獎金。
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工作委員會根據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的表現和貢獻,按以下標準給予嘉獎:一等獎8萬元、二等獎7萬元、三等獎6萬元。由市、縣(區)政府或見義勇為獎勵和保護工作委員會給予嘉獎的,獎金標準由各地確定。表彰獎勵經費在統計財政預算安排的見義勇為專項經費中開支。
《意見》明確指出,對弄虛作假騙取榮譽稱號或相關利益的,由原授予機關撤銷其榮譽稱號,追回所獲獎勵及其他相關利益,并依法追究其相關責任。
責任編輯:陳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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