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好人長效幫扶機制是彰顯“正能量”的根本保障
http://976uc.com?2012-11-14 16:43? 劉明輝?來源:三明市文明辦
我來說兩句
近幾年來,福建省三明市以“好事在身邊,好人在行動,滿意在三明”為主題,持續開展“我推薦、我評議身邊好人”活動,有106人分別榮登“中國好人榜”和“福建好人榜”。對于生產和生活困難的身邊好人,三明市注重建立好人幫扶機制,大力倡導“好人有好報”,彰顯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正能量”。
從全國來看,各地對于“好人建設”程度重視不一,一些地方好人幫扶機制不到位,致使 “好人”難當和 “英雄流血又流淚”。
為此,我認為要學習借鑒國外和發達地區的成功經驗,盡快通過立法和制度建設等多層面建立好人長效幫扶機制。
一是立法保障。美國有部專門法律《好撒瑪利亞人法》,是為好人做好事量身定造,避免其惹麻煩上身。法國《刑法典》規定,見死不救要被處5年監禁與7.5萬歐元罰金。我們也要從國家管理層面出發,通過立法舉措使公民切實履行見義勇為、助人為樂、誠實守信等義務,把關愛幫扶“好人”納入民生工程和社會保障體系;對不履行救死扶傷和誣陷他人等行為,處以重罰;既鼓勵公民當好人做好事,又防止道德缺失行為發生。
二是資金保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幫助“好人”解決實際困難,離不開必要的資金支持。在“好人”慈善基金尚未建立之前,建議在現階段的創建文明城市(城區、縣城)考評體系中,允許暫時從見義勇為和志愿服務基金中切塊用以獎勵和幫扶身邊好人。同時要著手建立“好人”幫扶專項基金。資金來源可考慮多個方面,如財政資金注入、社會各界慈善資金投入等。有了專項資金保證,“好人”做好事無后顧之憂,可以放心去做好事。
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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