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償社工”讓慈善募捐活動變了味
http://976uc.com?2012-08-27 16:46? 魏文彪?來源:中國文明網四川站
我來說兩句
浙江慈善組織施樂會規定社工募款可從每筆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為報酬,近日引起熱議,被網民指責是“騙捐”。施樂會對此回應稱,這種模式能保證社工籌款的積極性,“有償社工”與公益慈善應實現和諧共贏。(8月26日《中國青年報》)
慈善組織社工合理合法地開展募款活動,有利于慈善組織募集到更多的善款,讓更多需要救助的人得到更大程度的救助,所以慈善組織社工開展募款活動本身無可厚非。但是,像施樂會這樣規定社工募款可從每筆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為報酬,卻讓慈善活動一定程度上,異化為一種商業活動,從而導致慈善活動在一定程度上變了味。
面對質疑,施樂會回應稱,社工從善款中提成,能保證社工籌款的積極性。其實,慈善組織社工的籌款積極性,更應當通過其所具有的仁愛意識與奉獻精神來保證,因為從事慈善活動原本就應當是一種只奉獻、不索取的赤誠奉獻行為,如果社工是出于獲取提成目的而進行募款,那他實際上也就不具備從事慈善活動的資格。
像施樂會這樣規定社工募款,可從每筆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為報酬,也是對廣大捐款人的不尊重。施樂會社工在開展募款活動過程中,肯定不會將社工募款可提成15%,作為報酬規定告知募款對象,這樣一來,募款對象肯定以為其所捐贈的款項將全部被用于救助對象,這無疑是對廣大捐助人知情權的不尊重。如果施樂會社工將社工募款可提成15%作為報酬的規定,告知募款對象,則難免甚至必定會在一定程度上損傷募款對象的捐款積極性,從而會對慈善活動的開展與慈善事業的發展,產生一定的消極負面影響。
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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