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作家為何頻頻被拖欠稿費”
http://976uc.com?2012-07-31 15:49? ?來源:深圳商報
我來說兩句
古語:“以利交,利盡交絕?!睂嶋H上,不等利盡,以利交者,利衰則交絕、利不增則交絕。作者在出版商那里,就是一個利益來源,作者被坑蒙被算計,跟文化沒有關系。即便是做生意,出版商與作者商議簽訂合同前,就算好了自己的成本與贏利,而拖延侵占作者的版稅(稿酬),尤其是新印刷的數量往往被全部或部分侵占,即便是在商言商,這種行徑也是很不符合商業道德的。侵占非己之財,還挫傷給自己帶來利益的合作伙伴,欺辱一個辛苦寫作者對文章的情結,損傷文化元氣,即便為盜賊,尚且不會如此狠戾。
說這種常識以下的話,無疑是對出版商智商的污辱,但卻不是對那些不良出版商道德的污辱。
我最近給一個做出版商的小兄弟說,越是別家都玩弄作者、欺負作者,你絕不能這樣做,你不必特別照顧作者,但絕不能欺負算計作者,你以誠待作者,是謂公道,公道即仁義,施之于政,即仁政。他說,我是小公司,我只能以公道誠信立足。我相信他能在出版商欺負作者比比皆是的情況下,憑借他的仁義公道,不出特別意外的話,能快速發展起來。
咱們這不是要發展和繁榮文化嗎?文化的繁榮和發展對出版商有沒有好處?
世上沒有一個事物,是損其根本而能使其繁茂者。文化要繁榮和發展,而作者卻常常遭受欺辱、算計、辜負和打擊,是不可能的事兒。
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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