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法案”也需要陽光
http://976uc.com?2012-07-19 16:43? 馬躍峰?來源:人民日報
我來說兩句
各地公示對象、內容、方式的變化,恰恰說明財產公示涉及面廣、壓力大,宜于漸進式探索,并在關鍵領域突破
從民意期待到官方聲音,再到一個個“炫富門”的接力推動,官員財產公開的政策方向已經足夠清晰,然而操作上的制度推進仍面臨阻力。在這樣的背景下,江蘇淮安提出擬任干部全部實行財產申報公示,值得關注。
細看淮安試點,有許多可圈可點之處。比起第一個“吃螃蟹”的新疆阿勒泰,淮安公示對象范圍較大,從縣(處)級及享有職權的干部擴至鄉(科)級干部——但公示僅限于內網,不及前者通過媒體、網絡向社會公開的力度大;與浙江慈溪相比,淮安的財產公示增加了問責條款,對拒絕申報或隱瞞重大財產的擬任干部不予提拔,但公示內容沒有慈溪廣泛,比如公示沒有涉及在職、調任、離任、退休等情況。
對于一項改革,看到它的缺陷,努力拾遺補缺,是正確、理性的選擇。如果一味苛責求全,抱著急迫心態,可能打擊改革者的積極性。更何況,各地公示對象、內容、方式的變化,恰恰說明財產公示涉及面廣、壓力大,宜于漸進式探索,并在關鍵領域突破。
早在1766年,瑞典公民取得查閱所有官員財產和納稅狀況的權利。此后,世界許多國家借鑒這種做法反腐倡廉。上世紀80年代,我國提議國家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公開,歷經20多年,雖在不斷探索,但總體進展緩慢。公布官員財產究竟難在何處?
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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