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城市綜合執法局采取五項措施
積極推進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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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堅持把公共文明指數測評標準融入到市容和環境衛生考評。市城管辦圍繞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和環境百日整治行動,加強日常考評和檢查督導,堅持每周兩次對全市市容市貌、衛生保潔維護情況、公共設施建設和維護、建筑工地管理、戶外廣告管理、內河污水噪音煙塵治理、城市綠化美化亮化等進行督查,促進工作落實。
二是制定《漳州市“市容環境百日整治行動”實施意見》。圍繞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目標,制定市容環境百日整治的十大任務,采取全方位、立體式的方式,加大對戶外廣告、店招牌設置治理力度,先后對市區延安路、丹霞路、迎賓路、九龍大道等七條主干道的戶外廣告和工地圍墻標語進行治理,共計拆除597塊戶外廣告及店招牌,面積達8348余平方米。組織各專項督查組對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責任制落實、交通秩序、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整治、小區背街小巷和農貿市場衛生等方面的內容有針對性地開展督查、檢查工作,對檢查發現存在突出問題的責任單位實行約談制,落實責任,促進城市容貌整體保持較高的水平。
三是探索戶外廣告店招牌管理模式。加強市區主要道路戶外廣告店招牌的整頓規范,積極探索戶外廣告店招牌管理模式,堅持前置管理,將后續監管與前期預防相結合,開展戶外廣告店招牌設置治理“進社區”活動,重點加強對新成立小區立面廣告設置的防控,如對位于水仙大街的東升花園,城管辦在交房前就與該物業管理人員就小區立面廣告的管理問題進行多次協商溝通,向物業人員宣傳告知在小區立面設置戶外廣告店招牌設置,必須取得我局批準的相關規定。在物業的配合下,對新小區的立面廣告店招牌設置監管實現從頭管理、全程覆蓋,凈化了城市空間。
四是推進“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規定。積極推進勝利路示范街管理標準提升工作,嚴格按照《漳州市市區“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規定》的有關內容,制定出示范街管理工作新方案,將門前三包項目列入市文明辦考評項目,大中型商家列入“星級商家”評選管理模式,加大對沿街商戶的宣傳教育力度,調動商家自主管理的積極性。開展精細化管理,采取劃分片區、路段包干、定點監管、徒步巡查的工作模式,對勝利路沿路的“六亂”現象進行逐一整治,引導沿路單位、商家、住戶自覺做好“門前三包”。
五是積極開展城管志愿服務。緊緊圍繞“樹立親民執法,構建和諧城管”的執法理念,將市容管理工作與青年志愿者服務工作相結合,帶領市大中專院校的青年志愿者走上街頭開展城管志愿服務。發揚青年文明號扶貧助殘熱心公益的精神,積極開展扶貧助困活動,在盛夏到來之時組織購買風扇、涼席等消暑用品慰問困難群眾,拉近了與百姓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