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表彰2009—2011年度
省級文明城市(縣城、城區)、文明村鎮、文明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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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訊 12月22日,在省委九屆二次全會上,省委、省政府隆重表彰了福建省2009—2011年度省級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省委、省政府指出,2009年以來,全省各地各部門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圍繞“先行先試、加快轉變、民生優先、黨建科學”的總體要求,統籌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行業、文明單位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在鞏固中發展、在創新中提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保障民生更加有力,社會風氣更加良好,文化環境更加健康,人民群眾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不斷提升,為全面完成“十一五”目標任務、實現“十二五”發展良好開局,推動福建科學發展跨越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社會環境。
省委、省政府強調,受表彰的城市、村鎮和單位要珍惜榮譽,發揚成績,再接再厲,在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著力先行、當好表率。各地各部門和廣大干部群眾要崇尚先進、學習先進,大力弘揚“愛國愛鄉、海納百川、樂善好施、敢拼會贏”的福建精神,凝心聚力謀發展,先行先試求突破,轉變方式促跨越,在更高起點上推進福建科學發展跨越發展,為建設更加優美更加和諧更加幸福的福建而努力奮斗。
本屆表彰對象共有31個第三屆省級文明城市(縣城、城區),242個第十一屆省級文明村鎮, 2248個第十一屆省級文明單位。具體名單如下:
1.第三屆省級文明城市(縣城、城區)
設區市(5個):三明市、泉州市、漳州市、龍巖市、莆田市;
縣級市(7個):晉江市、石獅市、福清市、永安市、邵武市、長樂市、南安市;
縣城(3個):清流縣、閩侯縣、古田縣;
城區(16個):廈門市思明區、廈門市湖里區、福州市鼓樓區、泉州市鯉城區、福州市臺江區、福州市晉安區、廈門市集美區、廈門市海滄區、泉州市豐澤區、莆田市涵江區、廈門市同安區、龍巖市新羅區、三明市梅列區、漳州市薌城區、莆田市城廂區、泉州市洛江區;
2.第十一屆省級文明村鎮:共242個(具體名單略);
3. 第十一屆省級文明單位:共2248個,其中文明單位1663個,文明學校361所,文明社區118個,文明風景旅游區8個,設區市文明行業98個(具體名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