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被幾位討薪農民工控訴的“黑心老板”、包工頭趙國義(11月25日攝)。新華社記者 梁旭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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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保護意識弱,農民工多陷合同糾紛
韓文德承認,自己沒向任何政府部門和工會等組織舉報投訴過。有十多年深圳務工經驗的韓文德,不是不知道找誰投訴,而是深知告不贏:白紙黑字紅手印,自己確認過工錢已經結清。要想拿到錢,只能靠鬧。
趙國義和韓文德覺得,以吸引人眼球的方式去“鬧”,最容易嚇住企業乖乖出錢,最容易引起政府重視、嚴厲查處。
趙國義說,自己是通過層層轉包后拿到紅嶺大廈裝修工程的。“廖丹青以深圳圳通公司的名義拿到裝修工程,轉包給鄭國慶,鄭國慶又找到我合作完成。”趙國義向記者出示了一份廖丹青與鄭國慶簽訂的合同復印件,上面寫著“廖丹青將按福田區審計局最終審定的決算價提留50%”。從這份“合同”看,廖丹青什么都不用干,這樣一倒手,就拿走工程款的50%,其暴利不禁叫人倒吸一口涼氣。
但廖丹青不容置疑地說:“趙國義這份合同是偽造的,我從沒簽過!讓他拿合同原件出來。”
趙國義說,“合同”是廖丹青和鄭國慶所簽,自己當然拿不出原件,“但見過合同原件”。
鄭國慶拒絕接受采訪。
深圳圳通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葉海波堅決否認了工程存在轉包。他說,項目所有管理人員均為公司職工,工程的周轉資金、施工材料及人員工資全部由圳通公司支付。
這一點,從韓文德的說法里得到旁證:韓文德雖是趙國義介紹來的,但所有錢款,韓文德都是直接與圳通公司結算的。
此間農民工問題研究專家表示,“裸體討薪”當事雙方與其說是勞資欠薪糾紛,不如說是合同糾紛更確切。它反映了新形勢下勞資糾紛的一種新趨勢:農民工一方,由于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識不強,往往輕信資方的口頭約定。而知書懂法的企業一方,利用農民工的無知和弱勢地位,一方面與農民工作種種口頭約定,一方面在關鍵環節通過文字憑據,確保自己立于不敗之地。韓文德們遇到糾紛,在講究證據的法律面前,必定處于不利地位,只能“劍走偏鋒”,以非常規手段,借助社會關注、輿論壓力來增加自己的維權籌碼。
《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不跟工人勞動合同要處罰,極大的促進了勞動權益保護。但是否跟韓文德這樣的“農民施工隊”簽訂勞務合同,目前,無論是法律還是實際監管,都處于真空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