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困難群眾患病可獲得醫療救助金 封頂線1萬元
http://976uc.com?2011-03-08 08:24? ?來源:東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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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海峽都市報3月8日訊(本網記者 闕文龍)今后,福州困難群眾患病可獲得救助。福州市政府昨日消息,《福州市城鄉醫療救助辦法》將于近日發布實施,對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重點優撫對象等,合計救助金額封頂線為1萬元。
救助對象
此次納入醫療救助的困難群體分為兩類。第一類包括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重點優撫對象、重度殘疾人和需強制治療的重性精神病人等省、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救助對象。第二類為低收入家庭患病者、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老年人等困難人群。
救助范圍
對于第一類救助對象,福州市將全額資助其參加戶籍所在地居民醫保或新農合需個人繳納的費用,并對患病住院治療和患特殊門診病種及治療項目發生的,屬于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可報銷范圍內的門診費用,給予一定金額的救助。救助金額不設起助線,但合計救助金額封頂線為1萬元。同時,第一類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期間,醫院將對其住院床位費、護理費、大型設備檢查費、手術項目費用給予一定比例的減收。
對第二類救助對象,因病住院發生的屬于社會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在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后,個人支付仍有困難的,將由民政部門給予個人自付部分30%的救助金,但救助金額年度內累計不超過3000元。
因自殺、自殘、打架斗毆、酗酒、吸毒、違法犯罪發生的醫療費用,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等應由他方承擔的醫療費用,因鑲牙、整容、矯形、配鏡以及保健、康復等所發生的費用,不屬于醫療救助范圍。
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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