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遭圍堵致死該不該?
http://976uc.com?2010-06-03 10:35? ?來源:紅網
我來說兩句
凌晨發現了自家魚塘有人偷偷垂釣,立即圍追堵截,三個小偷,一人逃跑兩人溺亡,因此,抓賊者最終被告上法庭。日前,花都區法院審理一宗特殊的糾紛案件,五個抓賊者均獲判過失致人死亡罪。(6月2日廣州日報)
一個小偷,為了偷幾條魚,最終被魚塘的主人圍追堵截,搭上了性命,這實在是件不幸的事情。法院最終判定5民抓賊的人“過失致人死亡罪”,原因是抓賊者拿著”刀槍棍棒”,對已經深陷深水區的小偷緊追不放,導致小偷最終在魚塘里溺亡。
拋去事件當中關于小偷和抓賊者的諸多法律權利不論,我們不妨另辟蹊徑,思索一番為什么魚塘主人如此痛恨前來垂釣的小偷,甚至于拿起了木棒和刀,在小偷無路可走的情況下仍然緊追不放。
這當中,無非于兩個字:憎恨。
對于小偷,可以說人們已經到了“人人得而誅之”的地步。大街上人們圍毆小偷的事情并不是沒有發生過。如今魚塘主人拿起棍棒和砍刀,氣勢洶洶的逼向小偷,無疑表明他對小偷的痛恨。只是,現在的小偷并不是過街的“老鼠“。不久前一名退伍軍人喝斥小偷反被小偷同伙砍傷,在場群眾沒有敢于一人伸出援手。不是我們的群眾不敢伸手,而是猖獗的小偷都紛紛”組團成伙“,有勢力還有暴力。即便偷東西不幸被抓住了,按照現行的法律,至多關上一段時間就出來。這也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在計算了”成本“之后,往往會選擇重操舊業。
責任編輯:金婷 |
相關新聞
- 2010-05-31少年神偷遭父母拋棄:“我當小偷是為了抹黑父母”
- 2010-05-21找鎖匠開門入室盜竊 遇上較真鎖匠小偷落荒而逃
- 2010-05-05故縣村:護村巡邏連熬五夜抓小偷為民除憂
- 2010-03-24好人俞文華:追小偷被車撞昏 群眾自發趕來看護
- 2010-03-18七旬乘客遭圍攻 19路公交司機勇斗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