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尊嚴,中國消費者才能免受欺負
http://976uc.com?2010-04-11 10:43? ?來源:紅網
我來說兩句
比如,中國車主若因汽車質量問題遭受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欲投訴某個汽車廠商,須由車主先行舉證,否則不予受理。要舉證必先檢測,而眼下中國的汽車檢測費用畸高(甚至高于汽車售價),具有汽車檢測質資的單位全國僅3家,這3家單位一般還不受理個人汽車檢測——這無異于把消費者逼上絕路,出事之后唯有自認倒霉。
再比如,對于汽車召回過程中,汽車廠商應否給予車主相應補償,應否提供同型號車輛供車主臨時使用,中國的相關法律規章并無明確規定。既然法律沒有作出要求,汽車廠商自然能省則省。此次浙江省工商局為車主爭取到補償,依照的是地方法規的相關規定,顯然,浙江省的地方法規并不能保障其他地方車主的權益。
問題是顯而易見的,正因為中國的相關法律規章不健全,才讓“豐田們”滋生了極強的優越感,中國的消費者才被豐田欺負。而中國相關法規、制度建設長期滯后,不得不說,一方面與我們長期對跨國公司實行“超國民待遇”有關,另一方面與我們有意“呵護”國內汽車工業發展有關,兩方面加起來,即是與我們長期漠視消費者的權益有關。
只有法律有尊嚴,消費者才會有尊嚴,只有法律著力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消費者才可能免受欺負。豐田的“同病不同治”、“同損不同賠”對于我們是一個教訓,也是一個契機,盡快完善相關法規和制度,是避免中國消費者再受欺負的長遠之計。(晏揚)
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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