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朱仁旺未宣判
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盧建春未宣判
古井集團原副總經理何飛未宣判
古井集團原財務總監、副總裁劉俊德被判11年
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基建修繕部原經理李萬林被判12年
古井集團安徽老八大酒業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阮昆華被判10年
古井集團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古井銷售公司原常務副總經理郭新民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甘紹玉被判15年
古井集團原副總裁、古井房地產集團原董事長李運杰被判15年
“開始時我多次退還了別人送來的財物,后來隨著年齡的變化,思想也起了變化,想送來就收下吧。我對不起古井,對不起家人,對不起黨和國家?!?/font>
———古井集團原董事長王效金庭審時說
==古井腐敗案六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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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輻射范圍廣。古井集團的業務范圍遍及全國各地,其中不少人涉及案件。
2.涉案案值大。有的達數百萬元,有的案值幾十萬元。
3.涉案物品種類多。在已查辦的古井高管人員受賄案中,犯罪嫌疑人不僅收受人民幣,而且收受美元、港幣、家用電器、貴重飾品等。
4.案件跨度時間長。從查辦案件的情況看,有的從上世紀90年代初至去年4月案發,不間斷地收受賄賂,跨度時間近20年。(作者: 田叢)
責編: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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