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省委文明辦、省公安廳、省教育廳等聯合通知,在全省開展消防志愿者行動。活動以注冊、自愿、有組織服務為主要形式,吸納有意向者參加消防知識、技能的學習培訓,深入基層開展以消防宣傳教育為主,預防和整改火災隱患、消防安全救助為輔的公益行動。
凡年滿14周歲以上(14歲至18歲只參加服務內容中適合此年齡段的宣傳教育活動,并須由監護人同意),熱愛消防事業、具有奉獻精神,具備與所參加的志愿服務項目及活動相適應的基本素質,遵紀守法的社會成員,進行專項注冊,都可以成為消防志愿者,就近就便、力所能及地開展消防志愿服務。
通知要求,3年內,每個縣級行政區,進行專項注冊成為消防志愿者的人數不少于本地區常住適齡人口(14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數量的3%;縣級以上行政區普遍建立數量充足、管理規范的消防志愿者隊伍。(林國紅)
責編:趙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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